国家税务总局兴安盟税务局兴安盟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公示《2022年度涉税违法当事人的“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方案》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2-03-18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兴安盟税务局
为了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国发〔2019〕5号),根据《关于转发<内蒙古自治区2022年度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的通知》(兴市监办字〔2022〕47号)要求,国家税务总局兴安盟税务局、兴安盟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联合开展2022年度涉税当事人的“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现将具体方案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国家税务总局兴安盟税务局 兴安盟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3月18日
附件:
附件1兴安盟2022年涉税违法当事人的联合抽查方案.docx
附件2兴安盟2022年涉税领域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计划.xlsx
2022年度涉税违法当事人的“双随机、
一公开”联合抽查方案
为了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国发〔2019〕5号),根据《关于转发<内蒙古自治区2022年度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的通知》(兴市监办字〔2022〕47号)要求,国家税务总局兴安盟税务局、兴安盟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联合开展2022年度涉税当事人的“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
一、任务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兴安盟税务局、兴安盟市场监督管理局按照《兴安盟2022年涉税领域“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计划》(见附件)要求实施检查,任务名称为《兴安盟2022年度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涉税违法检查》。
二、联合抽查事项
盟税务局:涉税事项检查。检查物业公司是否按照纳税义务发生时间足额缴纳增值税、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以及其他税费缴纳情况检查。
盟市场监管局:营业执照(登记证)规范使用情况的检查;名称规范使用情况的检查;经营(驻在)期限的检查;经营(业务)范围中无需审批的经营(业务)项目的检查;住所(经营场所)或驻在场所的检查;注册资本实缴情况的检查;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任职情况的检查;法定代表人、自然人股东身份真实性的检查;年度报告公示信息的检查;即时公示信息的检查。
三、抽查主体和比例
按照“信用+风险”监管和重点领域适当提高抽查比例的要求,加强涉税风险分析,结合纳税信用,以盟本级,即在盟市场监管局(原盟工商局)注册登记的具有物业资质的居民物业管理4家企业为基础随机抽取2户(50%),进行抽查。
四、职责分工
(一)随机抽取检查对象。本次抽查由国家税务总局兴安盟税务局牵头,配合部门加强协作,联合制定“双随机、一公开”制定联合抽查计划、任务和建立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名录库,牵头部门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部门协同监管平台—内蒙古)”录入系统。
(二)随机抽取检查人员。牵头部门和配合部门密切沟通,及时维护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为开展联合检查做好准备。
(三)检查结果录入和公示。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示”原则牵头部门和配合部门将检查结果及时录入平台中,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公示。
五、工作步骤
本次随机抽查工作从2022年3月1日开始,2022年8月底结束。分两个阶段进行。
(一)随机抽取阶段(2022年3月1-31日)。盟税务局根据联合抽查计划通过“部门协同监管平台—内蒙古”随机抽取联合抽查对象。
(二)实施联合抽查(2022年4月1日-2022年8月31日)。牵头部门和配合部门紧密协作,确定入户检查时间,并按各部门职责规范使用执法文书,履行告知事项(依法不需要事先告知除外),并要求企业准备联合抽查所需各项资料,配合好联合抽查工作。检查人员如实记录检查情况填制《执法检查表》(各部门有特殊要求的使用本部门规范执法文书),依法开展检查。
因各部门职责不同,检查工作任务量大小不一,检查进度不同,牵头部门和配合部门要积极沟通,确保在联合检查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各自录入检查结果,依照程序公示检查结果,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六、工作要求
(一)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是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加快转变政府工作职能,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各部门要进一步提升站位,主动适应新时代市场监管新要求,切实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加强协调配合,充分发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作用深入推动部门协同监管。
(二)切实做好组织实施。各部门承担起主体责任,依照各部门工作程序加强协调配合开展联合抽查工作,确保按时间节点、工作任务要求完成联合抽查工作。
(三)抓好整改落实工作。各部门在联合抽查中发现问题,采取有针对性的强化监管,及时开展整改,提升部门协同监管工作效率。
(四)及时总结不断完善。各部门认真总结“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经验,分析存在问题,采取措施,不断完善协同监管工作机制,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切实优化营商环境。
兴安盟市场监管领域2022年度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表
序号 | 联合抽查计划名称 | 联合抽查任务名称 | 检查对象 | 发起部门 | 参与部门 | 检查方式 | 抽取时间 | 抽查比例或数量 | 检查时间 | 联合抽查事项 | 检查重点 | 备注 | |
发起部门抽查事项 | 参与部门抽查事项 | ||||||||||||
1 | 兴安盟2022年涉税领域“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计划 | 兴安盟2022年涉税违法检查 | 盟市场监管局(原盟工商局)注册登记的物业公司 | 兴安盟税务局 | 盟市场监管局 | 现场检查 | 3月 | 50% | 4-8月 | 涉税事项检查 |
盟税务局:涉税情况进行检查;市场监管局:注册资本实缴情况检查;即时公示信息的检查;经营(驻在)期限的检查;经营(业务)范围中无需审批的经营(业务)项目的检查;名称规范使用情况的检查;年度报告公示信息的检查;住所(经营场所)或驻在场所的检查;营业执照(登记证)规范使用情况的检查;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任职情况检查;法定代表人、自然人股东身份真实性检查。 |
对物业公司税收缴纳情况。 |
分管局长签字: 科长/主任签字: 制表人:
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呼伦贝尔市税务局与市文旅广电局、市委网信办和市公安局网监大队等部门协作,对辖区开展网络直播销售活动的纳税人加强税收风险...
近期,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税务局稽查局根据税收大数据分析线索,依法查处了内蒙古信达工程设备有限公司骗取增值税留抵退税案件。 经查,该公司通过...
《国家税务总局转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偷税抗税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通知》(国税发〔2002〕146号)文件是否属于国家税务总局...
阿拉善左旗税务局2名税务人员在办理某企业留抵退税申请时,没有落实留抵退税相关制度规定,在该企业存在增值税涉税风险疑点、风险应对任务尚未完...
截至目前,已扫描分析退税金额在10万元以上的涉税风险纳税人140户,对案头分析存在风险疑点、不符合退税条件的进一步根据风险等级采取差异化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