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大兴区税务局关于调整部分纳税人主管税务所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1-02 09:48来源:北京市大兴区税务局
为了更好地优化营商环境,深入贯彻落实深化“放管服”改革,便利纳税人缴费人办理税费业务,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大兴区税务局将于2022年11月30日对部分纳税人缴费人的主管税务所进行调整,为确保调整后各项税收管理服务平稳有序运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具体调整情况为:
(一)将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大兴区税务局第二税务所管辖的部分纳税人调整至注册地址所属地主管税务所。
(二)将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大兴区税务局观音寺税务所管辖的部分纳税人调整至清源税务所。
(三)将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大兴区税务局兴丰税务所管辖的部分纳税人调整至林校路税务所。
(四)将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大兴区税务局安定税务所管辖的部分纳税人调整至魏善庄税务所。
二、自2022年12月1日起,相关纳税人缴费人的涉税、涉费事项由变更后的主管税务所受理,调整主管税务所纳税人名单及调整后主管税务所办公地址、联系电话详见附件。
三、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大兴区税务局将通过短信、微信公众号、电子税务局定制e服务等多种方式推送至相关纳税人缴费人,请知悉。感谢广大纳税人缴费人的理解支持。
特此通知。
附件:调整主管税务所纳税人名单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大兴区税务局
2022年11月2日
(一)正常缴费 企业应于2021年2月8日至23日向税务部门缴纳2021年2月正常应缴费款。 (二)批量扣款 2021年2月批量扣款日为2月8日,请确保用于缴费的银...
2021年度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期为2020年10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二、2021年度个人缴费标准 学生儿童每人每...
为确保本市参保单位和参保个人按时足额缴纳2022年度社会保险费,现就各项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上下限通知如下: 一、自2022年7月起,本市2022年度企...
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根据《国家医保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阶段性缓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的通知》(医保发...
为贯彻落实国家及本市出台的一系列稳经济政策措施,不断提升市场主体办事便利度,推动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帮助市场主体纾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