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关于延长2022年11月申报纳税期限的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通告2022年第2号
为支持疫情防控工作,确保纳税人、缴费人、扣缴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平稳有序办理税费申报及缴纳业务,现就延长2022年11月份申报纳税期限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全省2022年11月份纳税申报期限延长至11月28日。
二、纳税人可通过甘肃省电子税务局、甘肃税务APP、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自助办税终端等“非接触式”办税缴费渠道办理各类税费业务。对确需到线下办税服务场所办理的业务,可及时联系主管税务机关进行预约办税、错峰办税,防范疫情传播风险。
三、因疫情影响逾期申报或逾期报送相关资料的纳税人,免予行政处罚,相关记录不纳入纳税信用评价。
特此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
2022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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