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公告2020年第21号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关于调整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率的公告

税乎网站09-30评论

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关于调整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率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公告2020年第21号

全文有效

2020.11.1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等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贵州省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2021年1月1日起,对依法实行核定征收管理的,可以正确核算经营收入或成本费用的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合伙企业个人合伙人,其取得的经营所得应采取核定应税所得率方式征收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率标准按照《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率表》(附件)执行。

二、未办理税务登记证,临时从事货物运输经营的个人代开货物运输发票,比照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代开货物运输发票的相关政策规定执行。此前已缴纳税款的,不再调整。

三、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关于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有关问题的公告》(2018年第42号)附件2《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率表》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

特此公告。

附件: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率表

附件

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率表

行业分类

应税所得率(%)

制造业、交通运输业、批发和零售业

5

建筑业、房地产业、住宿和餐饮业

7

娱乐业

20

其他行业

10

《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关于调整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率的公告》解读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   2020年12月10日

为进一步落实国家减税降费相关政策,贯彻实施新个人所得税法,促进个体和私营经济发展,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发布了《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关于调整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率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

一、制定背景

为进一步落实国家减税降费相关政策,减轻纳税人税收负担,确保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享受减税红利,结合贵州省实际情况,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发布了《公告》,依法调整了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率标准,并对临时从事货物运输经营的个人代开货物运输发票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进行了明确。

二、公告主要内容

(一)调整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率标准

1.适用对象

对依法实行核定征收管理的,可以正确核算经营收入或成本费用的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合伙企业个人合伙人,其取得的经营所得应采取核定应税所得率方式征收个人所得税。

2.计算方法

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的通知》(财税〔2000〕91号)附件1第九条第一款规定执行。

3.企业经营多业的,无论其经营项目是否单独核算,均应根据其主营项目确定适用的应税所得率。

4.结合目前贵州省经济发展状况,对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率进行调整:制造业、交通运输业、批发和零售业应税所得率由10%调整为5%,建筑业、房地产业、住宿和餐饮业应税所得率由10%调整为7%。

(二)个人代开货物运输发票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

未办理税务登记证,临时从事货物运输经营的个人代开货物运输发票,比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代开货物运输发票的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三、施行时间

《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其中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率标准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个人代开货物运输发票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相关规定执行,此前已缴纳税款的,不再调整。

猜你喜欢

相关文章

黔人社发〔2021〕16号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贵州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关于印发《贵州省失业保险基金省级统筹实施意见》的通知

黔人社发〔2021〕16号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贵州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关于印发《贵州省失业保险基金省级统筹实施意见》的通知

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贵州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关于印发《贵州省失业保险基金省级统筹实施意见》的通知 黔人社发〔202...

贵州省医疗保障局 贵州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关于做好2022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征缴工作的通知

贵州省医疗保障局 贵州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关于做好2022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征缴工作的通知

根据《国家医保局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和改进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工作的指导意见》(医保发〔2020〕33号)和《国家医保局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

贵州省政府办公厅印发贵州省推动复工复产复市促进经济恢复提振行动方案

贵州省政府办公厅印发贵州省推动复工复产复市促进经济恢复提振行动方案

为深入落实“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要求,把疫情耽误的时间抢回来、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逐步有序推进复工复产复市,促进经济加快...

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通告2021年第4号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关于社会保险费涉费事项“网上办”的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通告2021年第4号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关于社会保险费涉费事项“网上办”的通告

为进一步落实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求,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不断拓展“非接触式”“不见面”办税缴费服...

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公告2020年第12号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关于企业和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费缴纳渠道的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公告2020年第12号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关于企业和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费缴纳渠道的通告

根据国务院和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社会保险费征收体制改革部署,自2020年11月1日起,贵州省范围内企业职工、灵活就业人员(以下统称“缴费人”)社会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