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六盘水市税务局 关于实行普法责任清单制度的通知
六盘水税函〔2020〕16号
全文有效
2020.3.26
国家税务总局六盘水市各县、市、特区、区、钟山经济开发区税务局,局内各部门:
按照《2020年贵州省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和《贵州省省直单位2020年度普法工作考核实施方案》以及《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关于实行普法责任清单制度的通知》要求,市局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国家税务总局六盘水市税务局2020年度普法责任清单》,并提出如下要求:
一、落实普法工作主体责任
充分认识实行普法责任制的重要意义,把普法责任制落实情况作为法制建设的重要内容,推动普法责任制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二、明确普法工作职责
把法制宣传教育融入法治实践全过程,在落实系统内普法责任的同时,积极承担面向社会的普法责任,努力提高税务工作人员的法律素质,增强社会公众的法治意识。落实以案释法制度,持续推宪法、税法“六进”活动,面向纳税人和社会公众开展法治宣传教育,认真落实普法责任。
三、申报普法工作责任清单
全市各县级税务局,要结合自身的工作职能和执法实际,结合税务行业特点和公众的法律需求,认真梳理本单位履职需贯彻实施的法律法规(含党内法规等),制定普法责任清单,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普法责任清单应明确普法内容、对象、目标、方式载体、实施步骤以及责任领导、责任部门等。各县级税务局应于2020年3月27日前将正式下文的普法责任清单报送市局(税收宣传中心),并及时向社会公布,接收社会监督。
四、强化普法工作检查考核
各责任部门要对照普法责任清单和“七五”普法工作考核指标及评价细化责任,狠抓落实。同时,各责任部门请于2020年11月25日前将落实“七五”普法工作的相关资料报送市局(税收宣传中心),并做好接受实地考核的工作准备。
各县级税务局要按照填报的普法责任清单,于3月26日前向市局(税收宣传中心)报送第一季度普法工作开展情况,6月10日前报送半年工作总结,9月10日前报送第三季度工作情况,11月25日前报送年度普法工作总结和落实“七五”普法工作的相关资料(对照考核指标体系)。
联系人:潘红,联系电话:18286865588。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六盘水市税务局2020年普法责任清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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