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修改部分涉税表证单书的公告
全文有效
2015年1月13日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规范纳税服务的工作要求,为支撑《全国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施行,贵州省国家税务局决定修订部分在用的表证单书,共涉及税务登记、税务认定、优惠办理、申报纳税等环节7张表。现予以发布。
本公告自2015年3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附件:贵州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修改部分涉税表证单书公告的解读(略)
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贵州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关于印发《贵州省失业保险基金省级统筹实施意见》的通知 黔人社发〔202...
根据《国家医保局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和改进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工作的指导意见》(医保发〔2020〕33号)和《国家医保局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
为深入落实“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要求,把疫情耽误的时间抢回来、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逐步有序推进复工复产复市,促进经济加快...
为进一步落实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求,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不断拓展“非接触式”“不见面”办税缴费服...
根据国务院和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社会保险费征收体制改革部署,自2020年11月1日起,贵州省范围内企业职工、灵活就业人员(以下统称“缴费人”)社会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