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铜仁市税务局关于国家税务总局铜仁市税务局挂牌成立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铜仁市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1号
全文有效
2018年7月5日
根据《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和《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按照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和铜仁市人民政府安排,铜仁市国家税务局、铜仁市地方税务局于2018年7月5日正式合并,挂牌成立国家税务总局铜仁市税务局,具体承担所辖区域内各项税收、非税收入征管等职责。自7月5日起,国家税务总局铜仁市税务局启用新的行政、业务印章,统一以新机构名称开展工作。
国家税务总局铜仁市税务局设在铜仁市碧江区东太大道329号(原铜仁市国家税务局办公场所),联系电话:0856-3930930;并在铜仁市碧江区铜江路3号(原铜仁市地方税务局办公场所)设置“国家税务总局铜仁市税务局铜江路办公区”,联系电话:0856-5253375。国家税务总局铜仁市税务局按照《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相关要求,对原铜仁市国家税务局、铜仁市地方税务局子站进行关闭,不再进行栏目更新;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工作部署,国家税务总局铜仁市税务局将在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网站开设栏目,于2018年7月5日24:00正式上线,网址:http://www.gz-n-tax.gov.cn。
特此公告。
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贵州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关于印发《贵州省失业保险基金省级统筹实施意见》的通知 黔人社发〔202...
根据《国家医保局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和改进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工作的指导意见》(医保发〔2020〕33号)和《国家医保局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
为深入落实“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要求,把疫情耽误的时间抢回来、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逐步有序推进复工复产复市,促进经济加快...
为进一步落实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求,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不断拓展“非接触式”“不见面”办税缴费服...
根据国务院和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社会保险费征收体制改革部署,自2020年11月1日起,贵州省范围内企业职工、灵活就业人员(以下统称“缴费人”)社会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