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国税发[2007]174号贵州省国家税务局、贵州省地方税务局、中国人民银行贵阳中心支行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银行代收费业务使用税务发票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税乎网站09-29评论

贵州省国家税务局、贵州省地方税务局、中国人民银行贵阳中心支行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银行代收费业务使用税务发票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黔国税发[2007]174号

全文有效

2007-11-08

各市、州、地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中国人民银行各市、州、地中心支行,各政策性银行省分行,各国有商业银行省分行,交通银行贵阳分行,贵阳市商业银行,遵义市商业银行,省农村信用联社,省邮政储汇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银行代收费业务使用税务发票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7〕108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补充意见,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我省使用的《银行代收费业务专用发票》(以下简称《专用发票》)为计算机开具的平推式两联发票。《专用发票》由省国税局和省地税局分别组织印制,分别套印贵州省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发票监制章。省国税局印制的《专用发票》(票样见附件1)代码为152000862020;省地税局印制的《专用发票》(票样见附件2)代码为252000801200。

        二、省国税局和省地税局印制的《专用发票》分别适用各自征管范围内的银行代收费业务,其中:代收应纳增值税的收费项目使用省国税局监制的《专用发票》;代收应纳营业税的收费项目使用省地税局监制的《专用发票》。省国税局和省地税局分别对各自征管范围内的《专用发票》进行管理。

        三、具有代收费业务行的省行应于2007年11月30日前将《专用发票》开票软件及代收费项目分别报省国税局、省地税局审批。

        四、各代收费银行分支机构按照发票领购程序到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领购《专用发票》。各代收费银行分支机构与收费单位签订的委托协议书应于初次领购《专用发票》时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

        五、各代收费银行分支机构在代收费时应逐笔开具发票,并按月填制《    月份代收费情况统计表》(附件3),于次月5日前送各代收费银行分支机构主管税务机关及委托收费单位。委托单位纳税申报时,将受托银行填制的《    月份代收费情况统计表》一并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查。

        六、主管税务机关应做好发票数据与收费单位申报数据的审核比对和日常管理工作。

        七、银行自营业务使用的发票,由银行自行设计发票式样,报主管税务机关审核批准。

        附件:(略)

        1. 《银行代收费业务专用发票》式样(贵州省国家税务局监制)

        2. 《银行代收费业务专用发票》式样(贵州省地方税务局监制)

        3.     月份代收费情况统计表

猜你喜欢

相关文章

黔人社发〔2021〕16号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贵州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关于印发《贵州省失业保险基金省级统筹实施意见》的通知

黔人社发〔2021〕16号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贵州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关于印发《贵州省失业保险基金省级统筹实施意见》的通知

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贵州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关于印发《贵州省失业保险基金省级统筹实施意见》的通知 黔人社发〔202...

贵州省医疗保障局 贵州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关于做好2022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征缴工作的通知

贵州省医疗保障局 贵州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关于做好2022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征缴工作的通知

根据《国家医保局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和改进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工作的指导意见》(医保发〔2020〕33号)和《国家医保局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

贵州省政府办公厅印发贵州省推动复工复产复市促进经济恢复提振行动方案

贵州省政府办公厅印发贵州省推动复工复产复市促进经济恢复提振行动方案

为深入落实“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要求,把疫情耽误的时间抢回来、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逐步有序推进复工复产复市,促进经济加快...

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通告2021年第4号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关于社会保险费涉费事项“网上办”的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通告2021年第4号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关于社会保险费涉费事项“网上办”的通告

为进一步落实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求,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不断拓展“非接触式”“不见面”办税缴费服...

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公告2020年第12号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关于企业和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费缴纳渠道的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公告2020年第12号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关于企业和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费缴纳渠道的通告

根据国务院和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社会保险费征收体制改革部署,自2020年11月1日起,贵州省范围内企业职工、灵活就业人员(以下统称“缴费人”)社会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