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残联 省财政厅 省税务局关于全省2022年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联网认证暨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工作延期的通告
贵州省残联 贵州省财政厅 贵州省税务局
全文有效
2022.9.28
为全力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保障缴费人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35号 ) 、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税〔2015〕72号 ) 、《中国残联办公厅关于全面启动全国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跨省通办”工作的通知》(残联厅函〔2021〕363号 ) 、《贵州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黔财非税〔2016〕57号)有关规定,现将延长2022年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联网认证暨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缴期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全省2022年用人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联网认证暨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缴延期至2022年11月15 日。
特此通告。
贵州省残疾人联合会
贵州省财政厅
国家究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
2022年9 月28日
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贵州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关于印发《贵州省失业保险基金省级统筹实施意见》的通知 黔人社发〔202...
根据《国家医保局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和改进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工作的指导意见》(医保发〔2020〕33号)和《国家医保局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
为深入落实“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要求,把疫情耽误的时间抢回来、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逐步有序推进复工复产复市,促进经济加快...
为进一步落实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求,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不断拓展“非接触式”“不见面”办税缴费服...
根据国务院和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社会保险费征收体制改革部署,自2020年11月1日起,贵州省范围内企业职工、灵活就业人员(以下统称“缴费人”)社会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