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邯郸市税务局关于延长2022年12月份征期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2-12-15 来源:河北省税务局
为全力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保障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便利纳税人办理纳税申报事宜,现将延长2022年12月份征期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将邯郸市各县(市、区)2022年12月份的纳税申报期限由12月15日延长至12月26日。
二、纳税人受疫情影响,在延长后的纳税申报期限内办理申报仍有困难的,可以依法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延期申报。
三、为最大限度降低疫情传播风险,请广大纳税人优先通过电子税务局、自助办税终端等“非接触式”方式办理纳税申报事项。
特此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邯郸市税务局
2022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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