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国税函[1996]247号湖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商业连锁经营有关增值税问题的通知

税乎网站09-29评论

湖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商业连锁经营有关增值税问题的通知

湘国税函[1996]247号

全文有效

1996年10月4日

  商业连锁经营是商业流通体制改革中的新生事物,连锁经营一般采取统一采购、派送货物,统一定货、统一核算、统一管理的形式,连锁店实行简易核算,只核算销售收入,不核算成本费用。本着支持商业连锁经营的发展,促进商品流通,同时有利于税收征管、兼顾连锁店所在地财政利益的原则,现将有关增值税问题明确如下:

  一、对跨地市的商业连锁经营企业的增值税征收,采取在各连锁商店(商场)所在地按一定的预征率预征,然后由商业连锁经营企业的总机构统一结算的办法。

  二、对各连锁商店(商场)的增值税预征率暂按2%执行。

  三、商业连锁经营企业在各地开办的连锁商店(商场),应向当地主管国税机关申请办理税务登记,并按时报送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及相关附表。

  四、对在同一地市但不在同一县市的商业连锁经营企业纳税地点的问题,可由各地、州、市国税机关按照上述原则决定。

  五、本通知自1996年1月1日起执行。各地在执行中有什么问题,请及时报告省局。

猜你喜欢

相关文章

国家税务总局张家界市税务局关于市城区、武陵源区办税服务厅 暂停窗口服务的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张家界市税务局关于市城区、武陵源区办税服务厅 暂停窗口服务的通告

按照张家界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疫情联防联控的总体部署,市城区、武陵源区所有办税服务厅从10月8日起暂停窗口业务办理,具体暂停时限视张家界市...

国家税务总局常德市税务局关于印发《全市税务系统“用心用力用真情 全员全程全覆盖”支持企业发展工作方案》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常德市税务局关于印发《全市税务系统“用心用力用真情 全员全程全覆盖”支持企业发展工作方案》的通知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部署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总局、省局及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结合...

常税发〔2020〕9号国家税务总局常德市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关于实施助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支持企业恢复生产十条措施的通知》的通知

常税发〔2020〕9号国家税务总局常德市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关于实施助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支持企业恢复生产十条措施的通知》的通知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关于实施助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支持企业恢复生产十条措施的通知》(湘税发﹝2020﹞14号)转发给你们,同时结合实际提...

常税发〔2020〕10号国家税务总局常德市税务局关于印发《国家税务总局常德市税务局落实常德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中小微企业稳定发展的十条政策措施涉税部分的实施办法》的通知

常税发〔2020〕10号国家税务总局常德市税务局关于印发《国家税务总局常德市税务局落实常德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中小微企业稳定发展的十条政策措施涉税部分的实施办法》的通知

为全面落实常德市人民政府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总体部署,充分发挥税务部门助力疫情防控的作用,根据《常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常德市应对新型冠状...

湖南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关于湖南省2019年度和2020年度具有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群众团体名单的公告

湖南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关于湖南省2019年度和2020年度具有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群众团体名单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通过公益性群众团体的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