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萍乡市税务局 萍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升级市城区房地产交易核价系统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萍乡市税务局 萍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告2022年第5号
全文有效
2022.11.2
为进一步促进全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经萍乡市人民政府同意,国家税务总局萍乡市税务局、萍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于2022年初启动了“房地产交易核价系统升级改造及房源库数字化建设”项目,根据萍乡市房地产市场实际同步更新住宅存量房基准价格,同时新增非住宅存量房基准价格。现系统升级改造工程完成,自2022年11月10日起,在萍乡市城区范围内正式应用升级改造后的房地产交易核价系统,原萍乡市住宅存量房基准价格同时停用。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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