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地税发[2006]89号吉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城市棚户区改造地方税收优惠政策落实工作的通知

税乎网站09-29评论

吉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城市棚户区改造地方税收优惠政策落实工作的通知

吉地税发[2006]89号

全文有效

2006年8月14日

各市州地方税务局、省局直属税务局:

  按照《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城市棚户区改造的实施意见》(吉政发[2005]34号)和《关于落实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地方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吉棚改[2005]5号)的要求,为了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在四平市召开的全省城市棚户区改造现场会精神,各地要积极主动发挥地方税收的职能作用,认真落实好棚户区改造地方税收优惠政策,积极推进城市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深入开展。

  一、提高认识,加强对棚户区改造优惠政策落实工作的领导

  省委省政府决定利用3年时间拆迁,5年基本完成全省9个市(州)政府所在地城市棚户区改造建设任务,这是贯彻党中央、国务院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战略部署的重要举措,也是一项落实以人为本科学发展观,促进人与经济社会和诣发展,惠及百姓,解民疾苦,让人民群众充分享受改革发展成果的“民心工程”,各级地税机关和广大地税干部要充分认识自己的责任,积极参与这项工程,增强税收服务于经济发展和服务于人民群众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履行税务机关的内在职责,特别是在当前税收任务比较吃紧的形势下,各级地税部门领导干部更要坚决树立不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就是收过头税的思想理念。同时,要积极主动地与地方政府和建设部门密切配合,积极主动地为棚户区开发企业提供税收政策支持,努力为优惠政策的落实提供组织上和思想上的保障。

  二、深入实际,全面掌握棚户区改造进展情况

  目前,全省城市棚户区改造工作已进入了拆迁、签定回迁合同、开发等实质性操作阶段,各市州地税局要从实际出发,主动协调当地棚改办、拆迁办等相关部门,深入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展调查,对列入2006年市州政府城市改造计划并已开始拆迁的项目(地块),要一项一项调查核实,详细了解其拆迁、回迁安置和建设情况,并结合税收征管工作实际,以项目(地块)或以房地产开发企业名义建立详细的棚户区改造涉税档案,即对项目(地块)内拆迁、安置、减免税情况以及房地产开发企业“拆一还一”标准、面积、户数、减免税及新增税源情况等逐户登记,为落实地方税收政策以及新增税源统计分析作好基础工作,全面系统地掌握棚户区改造税收减免和税源增减情况,切实防止有的地方和企业利用棚户区改造税收优惠政策偷逃避税等问题的发生。

  三、加大力度,强化税收政策落实情况的监控

  2006年全省计划改造750万平方米棚户区,各级地税机关要根据吉政发[2005]34号和吉棚改[2005]5号文件,深入调查了解当地棚户区改造中税收政策的贯彻落实情况,发现问题,积极协调,及时解决或迅速上报反映,做到既适时、有效地监控税收政策的贯彻落实,又高效、便捷地为棚户区改造各方面提供优质的税收服务,切实保障税收优惠政策惠及到开发棚户区的企业和棚户区老百姓。要努力做好棚户区改造各税种减免税的适时统计分析工作,做到心中有数。同时,要做好棚户区改造新增税收的征管工作,严格细致地把握好税收征免政策界限,切实保证优惠政策落到实处。

猜你喜欢

相关文章

吉地税发[2009]94号吉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优惠项目备案确认管理办法的通知

吉地税发[2009]94号吉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优惠项目备案确认管理办法的通知

现将《吉林省地方税务局企业所得税优惠项目备案确认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如有问题,及时向省局反映。...

吉国税发〔2005〕310号吉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促进我省老工业基地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的实施意见

吉国税发〔2005〕310号吉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促进我省老工业基地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的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东北老工业基地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05〕36号)精神,推动全省经济实现快速发展,现就有...

国家税务总局长春市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1号国家税务总局长春市税务局关于税务机构改革有关事项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长春市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1号国家税务总局长春市税务局关于税务机构改革有关事项的公告

根据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工作部署,国家税务总局长春市税务局于2018年7月5日正式挂牌成立。为确保税务机构改革后各项税收工作平稳有序运行,现就...

国家税务总局吉林市税务局关于公布继续执行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吉林市税务局关于公布继续执行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根据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有关要求,国家税务总局吉林市税务局对原吉林市国家税务局、吉林市地方税务局制定的税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经过...

吉林省国家税务局进一步规范普通发票票种和式样的公告

吉林省国家税务局进一步规范普通发票票种和式样的公告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简并票种、统一式样、建立平台、网络开具”的工作要求,吉林省国家税务局决定,对普通发票的票种和式样进行进一步的简并和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