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国税函[2006]55号吉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2006年一季度增值税重要数据情况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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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2006年一季度增值税重要数据情况的通报

吉国税函[2006]55号

全文有效

各市、州国家税务局:

  一季度,全省各级国税机关坚持"以票控税、网络比对、税源监控、综合管理"的十六字方针,按照科学化、精细化的管理要求,从本地增值税重要数据管理实际出发,抓住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落实管理措施,不断提高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其他抵扣凭证(废旧物资发票、货物运输发票、海关完税凭证)管理质量和效率,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受到了总局的表扬。为进一步加强增值税抵扣凭证管理,提高增值税重要数据运行质量,根据全省2006年一季度增值税重要数据运行情况,现将有关数据情况通报如下:

  一、增值税重要数据情况

  (一)增值税专用发票作废发票

  一季度全省增值税专用发票作废发票43965份,比上年同期70449份减少26484份,全省平均作废发票率6.01%,比上年同期9.56%下降了3.55个百分点,比全国平均水平6.87%低0.86个百分点。作废发票率较低的地区有松原、吉林、延边。

  2006年一季度全省作废发票率统计表项目 0x201月份 0x202月份 0x203月份 0x20平均水平松原 0x200.02 0x200.00 0x200.00 0x200.01吉林 0x203.85 0x203.31 0x203.62 0x203.60延边 0x203.91 0x204.33 0x20 4.110x200x204.12辽源 0x207.03 0x204.38 0x205.40 0x205.60四平 0x206.02 0x206.35 0x206.22 0x206.19通化 0x207.88 0x206.44 0x205.21 0x206.34白城 0x207.60 0x206.03 0x206.00 0x206.49长春 0x207.67 0x206.92 0x207.07 0x207.21白山 0x208.90 0x209.18 0x208.00 0x208.60全省平均水平 0x206.52 0x205.79 0x205.77 0x206.01全国平均水平 0x206.63 0x206.38 0x206.82 0x206.87全国排名 0x2015 0x2011 0x208 0x20--(二)增值税专用发票红字发票

  一季度全省增值税专用发票红字发票6761份,比上年同期18672份减少11911份,全省平均红字发票率0.92%,比上年同期2.58%下降了1.66个百分点,比全国平均水平1.73%低0.81个百分点,全国红字发票率排名第2位。红字发票率较低的地区有松原、吉林、长春。

  2006年一季度全省红字发票率统计表项目 0x201月份 0x202月份 0x203月份 0x20平均水平松原 0x200.00 0x200.00 0x200.00 0x200.00吉林 0x200.71 0x200.53 0x200.47 0x200.56长春 0x200.73 0x200.87 0x200.80 0x200.80四平 0x201.29 0x200.92 0x201.01 0x201.07延边 0x201.30 0x201.32 0x201.27 0x201.30白山 0x201.28 0x201.40 0x201.33 0x201.34通化 0x201.68 0x201.38 0x201.24 0x201.41辽源 0x202.16 0x202.77 0x202.20 0x202.35白城 0x203.58 0x202.84 0x202.03 0x202.73全省平均水平 0x200.97 0x200.95 0x200.87 0x200.92全国平均水平 0x201.54 0x201.75 0x201.66 0x201.73全国排名 0x202 0x202 0x202 0x20--(三)增值税专用发票失控发票

  一季度全省增值税专用发票失控发票53份,比上年同期62份减少9份,均为防伪税控企业开票系统金税卡被盗,将金税卡中未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形成失控发票。

  (四)增值税其他抵扣凭证稽核比对情况

  一季度全省废旧物资发票稽核比对相符发票4860份,相符率79.48%,比上年同期43.21%提高了36.27个百分点,比全国相符率平均水平70.28%高9.2个百分点;货物运输发票稽核比对相符发票21762份,相符率67.91%,比上年同期15.40%提高了52.51个百分点,比全国相符率平均水平66.95%高0.96个百分点;海关完税凭证稽核比对相符发票7977份,相符率94.74%,比上年同期68.01%提高了26.73个百分点,比全国相符率平均水平91.49%高3.25个百分点。

  2006年一季度全省增值税其他抵扣凭证稽核比对相符率统计表(略)

  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增值税专用发票红字和作废发票率仍有上升空间

  一是各地红字和作废发票率差距幅度较大,工作进展不均衡。红字发票率最低的地区为0,最高的为2.73%;作废发票率最低的为0.01%,最高的为8.60%。

  二是个别地区各月两率变化幅度不大,但两率居高不下,始终位于全省后几位次,高于同期全国平均水平,影响了全省整体水平。

  三是个别地区在纳税人发票发售及开具环节和变更主管税务机关工作中,由于管理措施不当,造成纳税人开具红字和作废发票量的增加。

  这些问题的存在,反映出个别地区对抓好红字和作废发票管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识不足,对产生问题的原因调查分析不够深入,对纳税人专用发票相关政策辅导效果不明显、辅导工作力度不强,红字和作废发票审核工作落实不到位等实际问题。

  (二)增值税其他抵扣凭证数据采集质量有待进一步加强

  从全省清单采集情况来看,通过各地加大管理力度,增值税其他抵扣凭证清单采集质量有所提高,稽核比对相符率略高于全国平均水平,但在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影响了增值税其他抵扣凭证管理工作水平的进一步提高。

  1.税务机关方面

  一是对纳税人税收政策与清单采集要求、采集软件操作的辅导培训不到位,纳税人对填写清单重视程度不够高,填写错误还比较多。

  二是主管税务机关对纳税人清单采集和申报审核不严,一些错误清单数据也进入采集系统,出现了漏报清单数据的现象,影响了清单数据的稽核比对。对多次出现错误的纳税人和清单采集工作中存在的具有普遍性问题没有进行认真分析,及时组织进行有针对性的培训或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对基层税务机关无法解决的问题,没有进行认真的调查分析,及时向上级税务机关反映,延误了问题的解决。

  三是废旧物资发票稽核比对系统应用不广泛,对小规模废旧物资回收企业申报的开具清单审核不细,影响了废旧物资发票采集质量。

  四是审核检查工作不规范、工作效率低,审核检查方法单一,对稽核比对异常结果信息的调查分析不够全面深入,审核检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特别是由于纳税人采集的数据质量方面的问题在确认抵扣后,没有在管理上引起重视,未及时规范和纠正错采数据行为。

  2.纳税人方面

  一是对增值税其他抵扣凭证清单采集存在模糊认识,对清单采集规则和要求掌握的不够准确。

  二是清单采集工作不细致,出现清单项目采集错误(如:将货物运输发票的"承运单位纳税人识别号"错录为"发货单位纳税人识别号")、数据录入错误(如:将数字"1"错录为"2"或金额小数点串位),造成清单数据稽核比对出现异常结果信息。

  三是不按规定申报清单数据,出现清单数据漏报和不申报的现象,影响了清单数据稽核比对质量。

  四是利用虚假增值税其他抵扣凭证骗抵税款,清单数据稽核比对形成异常结果信息。

  3.其它方面

  一是国税部门数据采集软件录入纳税人识别号要求与个体货物运输户的纳税识别号长度不一致。采集软件只能录入15或18位,而个体货物运输户纳税人识别号为17位或20位,个别纳税人识别号后三位还含有"-"符号,货物运输发票抵扣方纳税人在录入纳税人识别号时,无法进行补位处理,造成稽核比对出现大量不符信息。

  二是个别纳税人错将代开货物运输发票的运管部门或地税发票代开部门代码填入清单中"纳税人识别号"栏,造成信息录入错误。

  三是清单数据采集软件对发票代码、发票号码、纳税人识别号和税务机关代码等项目缺少二次检验功能,不能及时发现采集数据中存在的问题,检验功能还应改进。

  四是审核检查工作存在环节多、审核检查数据传递繁琐、手工审核检查效率低下和上级机关对下级机关审核检查工作不能有效监控问题。

  三、工作要求

  各地要继续按照总局"一四六小"的工作思路和科学化、精细化的管理要求,贯彻落实2006年流转税管理工作总体要求,在积极调查研究基础上,结合工作实际,强化增值税重要数据管理,狠抓工作落实,明确目标任务,进一步提高增值税重要数据管理水平。

  (一)精心谋划,强化措施,切实加强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工作

  一是对每月经常发生开具红字和作废发票的企业进行重点培训,采取集中培训或下户个别辅导的形式,将专用发票使用有关规定和操作方面的要求培训到每户纳税人。

  二是加强对防伪税控技术服务单位开票系统培训的监督管理,提高纳税人开票系统的培训质量,使企业熟悉和正确掌握开票系统的运行原理和操作要求,减少人为开票操作失误,杜绝企业未按规定开具专用发票。主管税务机关要加强开票系统培训管理,向技术服务单位提出培训方面的相关业务要求,并向企业讲解开票方面的政策和管理上的要求。

  三是根据纳税人实际销售业务核定每月发票使用量,进一步做好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及发售数量的审核和控制。加强对商贸企业的专用发票发售工作,对主要以增值税其他抵扣凭证特别是海关完税凭证抵扣进项税额、每月开具发票在25份以上且发票顶额开具、纳税申报异常、企业法人代表为外籍人、新办企业、发票用量和最高开票限额迅速调增等六种情况的纳税人进行重点审核,采取有效措施强化管理,防止出现企业骗取领购大量专用发票走逃。

  四是继续抓好对红字和作废发票填开的审核工作,掌握红字和作废发票开具情况,防止企业利用红字和作废发票骗抵税款。

  五是各地要采取调减纳税人发票供应量、指导企业合理控制库存未用发票量等措施,减少因推行"一机多票"系统增加纳税人库存未用发票的作废数量。

  (二)精细管理,狠抓落实,认真抓好增值税其他抵扣凭证管理工作

  一是加强清单采集培训。各地要将票面信息与采集软件采集要求相结合,重点加强对每月经常发生清单采集错误纳税人的培训辅导,使其掌握采集软件操作、清单数据录入要求,增强清单采集的责任意识,有效防止错误数据上传。同时,要辅导纳税人对取得增值税其他抵扣凭证票面信息的自行审核检查,对取得发票开具信息(如:双方纳税人识别号、税务机关代码等项目)与实际不符的,应要求企业自行办理退票,把好采集清单数据的第一关,避免清单信息采集错误。

  二是统一清单采集规则。各地要按照增值税其他抵扣凭证采集要求,制定统一的清单采集标准,详细规定清单信息的采集内容、采集口径和采集方法,明确清单各项目采集要求。

  三是做好调查研究和分析检查工作。各地要结合增值税其他抵扣凭证管理的特点,全面认真的调查制约清单采集质量的因素,研究探索提高清单采集质量的新方法、新措施,有效解决清单数据采集中存在的问题。

  四是完善清单采集工作的管理措施。对清单数据实行专人采集制度,企业由指定专人负责清单的采集工作,确保清单采集的准确性。要按照清单数据申报审核检查工作要求,强化对错误数据的检测和漏报企业的催报。要加强对纳税人采集软件的技术支持,及时研究解决采集软件操作使用中出现的技术问题,确保采集软件的正常运转。

  五是抓好审核检查工作。落实审核检查工作规程,并根据总局下发的稽核比对异常结果信息,加大比对异常结果的审核力度,及时调度本地审核检查工作进度,将稽核比对结果为"金额不符发票"和"缺联发票"的异常结果信息列入重点审核检查,并对每张抵扣凭证审核检查出的结果,按照异常审核检查结果类型进行依法处理,进一步提高增值税其他抵扣凭证申报抵扣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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