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政发[2011]19号白城市人民政府关于房地产税收一体化管理的实施意见

税乎网站09-29评论
白城市人民政府关于房地产税收一体化管理的实施意见
白政发[2011]19号
全文有效
2011年6月15日
洮北区人民政府、开发区(园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提高房地产税收的征管水平,促进房地产业健康有序发展,增加财政收入,方便广大群众办理房地产相关事宜,根据《吉林省房地产税收一体化管理实施方案》精神,结合我市房地产税收的实际情况,在借鉴外地先进经验的基础上,现就我市房地产税收一体化管理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社会综合治税和部门配合为前提,以办理契税完税凭证为最终控管环节,以税控机打发票和税源信息项目管理为主要控管手段,以税源及征管信息一体化处理平台为依托,进一步规范管理流程,对房地产税收实施全过程和全税种的控管。并以此实现部门联动、信息共享、先税后证、相互制约、方便快捷的目的。
  二、工作安排
  根据我市实际,计划用两年时间全面完成房地产税收一体化的管理模式,即实现财政、税务、产权和国土四部门的信息一体化、征收一体化和办公一体化。为此,今年我们应该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开展信息产籍调查,评估确认计税基准价格。
  由市地税局牵头,市产权处和市区综合治税等部门参加,按照行政区划组成调查组,从7月1日开始,利用半年的时间,对市区内所有房屋的产籍信息进行全面调查。建立起完整的市区所有房屋的产籍信息档案。同时聘用专业评估机构按照房产用途、房屋结构、土地级差、建设年限、座落地点及朝向等实际问题,按照住宅楼房、商服楼房、住宅平房的类别,确定市场交易最低指导价格,并确定最低价格调整机制。按照行政区划建立数据档案,为税收一体化提供翔实、准确的计税依据。
  (二)搭建网络平台,开通房地产税收一体化管理局域网,建立产籍信息数据库。
  由市综合治税办公室牵头,依托现代化办公手段,开发办公软件,利用3-4个月时间,搭建网络平台,开通房地产税收一体化管理局域网。将调查取得的产籍信息资料录入网络平台,建立产籍数据库,实现房产部门数据库与财政、地税部门网络一体链接,做到数据连通、资源共有、信息共享、相互监督。
  (三)年内开始一体化运作,实现信息和征收一体化。
  此项工作由综合治税办公室协调,在调查房屋产籍信息和搭建网络平台的同时,开始进行信息一体化和征收一体化的运作,调试网络平台,及时解决在运用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为最终实现房地产税收一体化管理创造条件。
  (四)筹建产权交易大厅,全面实现房地产税收一体化管理。
  此项工作由财政部门负责,与相关金融单位协商,筹建产权交易大厅,在信息一体化和征收一体化的基础上,力争明年实现财政、税务、产权和国土四个部门“一站式服务”的办公一体化,为纳税人提供更加优质便捷的服务。
  三、部门职责
  (一)市综合治税办公室负责局域网的日常管理、维护、升级等工作;负责督促各职能部门将相关信息传送到局域网中;负责协调解决在房地产税收一体化管理工作中出现的各种问题。
  (二)市地税局负责根据相关部门传送的信息资料征收契税、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税、所得税、印花税、土地增值税等。根据今年财政体制变更的实际,落实税收管理一体化的具体措施,实行全市房地产交易的各项税收统一征管,分别缴库。充分利用房地产交易与权属登记等信息,加强房地产税收管理,建立健全房地产税收税源登记档案和数据库,定期与相关部门税收征管信息进行比对,查找漏缴税款,及时查补征收,定期或不定期依法组织开展房地产税收的检查、稽查。
  (三)市国土资源局在土地交易和租赁完成后,10个工作日内向局域网提供土地权属征收、划拨、拍卖、出让、转让等权属转移和租赁的宗地坐落、面积、价格、价款等方面的交易情况和信息资料。在确认各项税款缴清后,方可办理土地权属转移手续和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严格执行“先税后证”制度。
  (四)市住建局在办理完《预售许可证》后,10个工作日内向局域网提供房地产开发企业相关证照资料和房地产开发项目办理《预售许可证》情况,以及商品房预(销)售合同备案预告登记等情况,并及时提供商品房建设地点、可售商品房建筑面积、销售合同、销售价格等信息资料。市产权处在受理二手房和自建私房交易后,10个工作日内向局域网提供二手房和自建私房交易等方面信息资料,在核发《房屋所有权证》前核实各项税收完成情况,并要求申办方同时出具《土地使用权证》,严格执行“先税后证”制度。
  四、组织领导
  房地产税收是地方税收的主要税源和重要增长点,对其实行一体化管理,是整合资源、提高管理质量和管理效率的重要举措。房地产税收一体化管理涉及政府相关部门,必须通力合作。为加强全市房地产税收一体化管理,决定成立白城市房地产税收一体化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对全市房地产税收一体化工作的组织领导,要定期召开会议,沟通情况,研究解决相关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财政局,负责同地税、产权、国土资源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工作;负责房地产税收一体化业务培训工作;负责房地产税收一体化工作的督促、检查和考核工作。
  附件:白城市房地产税收一体化管理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林玉成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潘广明 市政府副秘书长
  李桂林 市地税局局长
  葛树立 市财政局局长
  陈忠轶 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迟亚军 市住建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
  办公室主任:葛树立 市财政局局长(兼)
  成   员:刘仁明 市财政局副调研员
  张春平 市地税局流转税科科长
  杨国昌 市国土资源局矿产资源科科长
  刘振杰 市产权处副主任
  金 鑫 市住建局驻政务大厅主任

猜你喜欢

相关文章

吉地税发[2009]94号吉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优惠项目备案确认管理办法的通知

吉地税发[2009]94号吉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优惠项目备案确认管理办法的通知

现将《吉林省地方税务局企业所得税优惠项目备案确认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如有问题,及时向省局反映。...

吉国税发〔2005〕310号吉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促进我省老工业基地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的实施意见

吉国税发〔2005〕310号吉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促进我省老工业基地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的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东北老工业基地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05〕36号)精神,推动全省经济实现快速发展,现就有...

国家税务总局长春市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1号国家税务总局长春市税务局关于税务机构改革有关事项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长春市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1号国家税务总局长春市税务局关于税务机构改革有关事项的公告

根据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工作部署,国家税务总局长春市税务局于2018年7月5日正式挂牌成立。为确保税务机构改革后各项税收工作平稳有序运行,现就...

国家税务总局吉林市税务局关于公布继续执行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吉林市税务局关于公布继续执行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根据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有关要求,国家税务总局吉林市税务局对原吉林市国家税务局、吉林市地方税务局制定的税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经过...

吉林省国家税务局进一步规范普通发票票种和式样的公告

吉林省国家税务局进一步规范普通发票票种和式样的公告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简并票种、统一式样、建立平台、网络开具”的工作要求,吉林省国家税务局决定,对普通发票的票种和式样进行进一步的简并和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