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呼和浩特市税务局关于废止部分税收规范性文件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呼和浩特市税务局
全文有效
2019.12.31
根据《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1号)规定,国家税务总局呼和浩特市税务局现将内容失效的《呼和浩特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实行附征率征收管理办法>的公告》(呼和浩特市地方税务局2014年第2号)》全文废止。
特此公告。
附件:
为进一步加大对个体工商户纾困帮扶力度,维护个体工商户稳定发展环境,更好发挥个体工商户在繁荣经济、稳定就业、活跃市场、方便群众生活等方面的...
为进一步规范我区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管理工作,统一经办流程,提高参保服务质量,保障参保群众权益,我局制定了《内蒙古自治区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管理经办...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法》,规范资源税征收管理,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资源税有关问题执行口径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
包头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转让旧房征收土地增值税问题的公告 包头市包头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6年第1号 全文有效 2016.06.01...
包头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房地产企业土地增值税核定征收问题的公告 包头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6年第3号 全文有效 2016.08.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