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关于确认内蒙古自治区红十字会等群众团体2020年度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第一批)的公告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公告2021年第6号
全文有效
2021.5.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及《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通过公益性群众团体的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24号)有关规定,现将2020年度符合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群众团体名单公告如下:
1. 内蒙古自治区红十字会
2. 呼和浩特市红十字会
3. 包头市红十字会
4. 呼伦贝尔市红十字会
5. 和林格尔县红十字会
6. 托克托县红十字会
7. 清水河县红十字会
8. 土默特左旗红十字会
9. 武川县红十字会
10.土默特右旗红十字会
11.海拉尔区红十字会
12.扎兰屯市红十字会
13.乌兰浩特市红十字会
14.科尔沁右翼中旗红十字会
15.奈曼旗红十字会
16.东乌珠穆沁旗红十字会
17.东胜区红十字会
18.达拉特旗红十字会
19.准格尔旗红十字会
为进一步加大对个体工商户纾困帮扶力度,维护个体工商户稳定发展环境,更好发挥个体工商户在繁荣经济、稳定就业、活跃市场、方便群众生活等方面的...
为进一步规范我区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管理工作,统一经办流程,提高参保服务质量,保障参保群众权益,我局制定了《内蒙古自治区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管理经办...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法》,规范资源税征收管理,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资源税有关问题执行口径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
包头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转让旧房征收土地增值税问题的公告 包头市包头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6年第1号 全文有效 2016.06.01...
包头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房地产企业土地增值税核定征收问题的公告 包头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6年第3号 全文有效 2016.08.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