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托克托县税务局关于四个派出机构成立的公告

税乎网站09-29评论

国家税务总局托克托县税务局关于四个派出机构成立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托克托县税务局

全文有效

2018.10.30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的要求和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呼和浩特市税务局的统一部署,国家税务总局托克托县税务局派出机构正式成立,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成立国家税务总局托克托县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办税服务厅)。负责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直接征收和服务工作。机构办公地点为托克托县双河镇托克托大街与通达路交汇处政务服务中心二楼,邮编010200,联系电话0471-8514846.

二、成立国家税务总局托克托县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负责本局重点税源集中管理、风险应对和县直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费征收管理等工作。机构办公地点为托克托县双河镇托克托县大街与兴托路交汇处(与局机关在一处办公,邮编010200,联系电话0471-8520328。

三、成立国家税务总局托克托县税务局工业园区税务分局。负责工业园区、新营子镇辖区内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基础事项管理及其风险应对工作,就近向纳税人、缴费人提供服务。机构办公地点为托克托县新营子镇新星南街新营子镇政府西,邮编电话010200,联系电话0471-8627148。

四、成立国家税务总局托克托县税务局双河镇税务所。负责双河镇、古城镇、五申镇、伍什家镇辖区内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基础事项管理及其风险应对工作,就近向纳税人、缴费人提供服务。机构办公地点为托克托县双河镇托克托大街与云中南路交汇处云中社区二楼,邮编010200,联系电话0471-8568038。

注:相关社保费和有关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工作还在进行中。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托克托县税务局

2018年10月30日

猜你喜欢

相关文章

内市监注字〔2022〕434号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管局等15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支持个体工商户纾困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内市监注字〔2022〕434号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管局等15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支持个体工商户纾困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为进一步加大对个体工商户纾困帮扶力度,维护个体工商户稳定发展环境,更好发挥个体工商户在繁荣经济、稳定就业、活跃市场、方便群众生活等方面的...

内医保发〔2022〕16号内蒙古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管理经办实施细则》的通知

内医保发〔2022〕16号内蒙古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管理经办实施细则》的通知

为进一步规范我区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管理工作,统一经办流程,提高参保服务质量,保障参保群众权益,我局制定了《内蒙古自治区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管理经办...

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公告2020年第5号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关于确定我区资源税应税产品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率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公告2020年第5号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关于确定我区资源税应税产品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率的公告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法》,规范资源税征收管理,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资源税有关问题执行口径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

包头市包头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6年第1号包头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转让旧房征收土地增值税问题的公告

包头市包头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6年第1号包头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转让旧房征收土地增值税问题的公告

包头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转让旧房征收土地增值税问题的公告 包头市包头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6年第1号 全文有效 2016.06.01...

包头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6年第3号包头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房地产企业土地增值税核定征收问题的公告

包头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6年第3号包头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房地产企业土地增值税核定征收问题的公告

包头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房地产企业土地增值税核定征收问题的公告 包头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6年第3号 全文有效 2016.08.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