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兴安盟税务局关于设立派出机构及办公场所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兴安盟税务局
全文有效
2018.9.27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要求,我局设立如下派出机构和乌市开发区税务分局:
一、派出机构:
1.机构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兴安盟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重点税源企业税收服务和管理局) 办公地址:内蒙古乌兰浩特市兴安南大路六号 邮编:137400
2.机构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兴安盟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 办公地址:内蒙古乌兰浩特市兴安南大路六号 邮编:137400
3.机构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兴安盟税务局稽查局 办公地址:内蒙古乌兰浩特市兴安南大路六号 邮编:137400
4.机构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兴安盟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办公地址:内蒙古乌兰浩特市兴安南大路六号 邮编:137400
5.机构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兴安盟税务局第二稽查局 办公地址:内蒙古科尔沁右翼前旗科尔沁镇学府街南大坝沟路西侧 邮政编码:137713
二、乌市开发区分局:
机构名称:国家税务总局乌兰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 办公地址:乌兰浩特市和平街285号-1 邮编:137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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