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我市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工作,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3号)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贯彻执行。
一、建立部门协作机制...
按照财政部关于完善公车改革财政配套政策有关精神,为进一步规范差旅行为,妥善解决中短途出差交通费用问题,现对市内出差交通费管理作出以下规定,请遵照执行。
一、各单位工作人员到城阳区、西海岸新区、即墨区、胶...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通过公益性群众团体的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24号)要求,经市财政局、市税务局联合审核确认,现将2018年度青岛市红十字会...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确认审批有关调整事项的通知》(财税〔2015〕141号)和《关于优化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确认工作程序的通知》(青财税...
为支持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支持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的通知》(鲁政发〔2018〕21号)部署,山东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山东省科学技术厅印发了《关于高新技术企业城镇土...
根据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市工商局《关于进一步完善股东股权变更税源管理工作的通知》(青财源〔2018〕4号)的规定,法人股权转让交易税源管理程序已停止执行。按照政策规定,《市财政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工商局关于...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减税降费工作。去年11月份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在短短两个月内就减税降费作出多次重要指示批示。1月2日—1月3日,李克强、赵乐际、韩正等中央领导同志分别就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做...
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一次办好”改革决策部署,为进一步做好我市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管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协作
各区(市)财政、税务、民政部门要树立服务意识,加强协作配合,建立畅通的信息...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我市差旅费管理,提高差旅住宿费标准的科学性、有效性、统一性,现就市内出差住宿费标准作如下调整,请遵照执行。
一、到“三区三市”(西海岸新区、城阳区、即墨区、胶州市、平度市、莱西市)出差,住宿...
按照《关于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进口物资免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公告2020第6号)规定,自2020年1月1日至3月31日,对卫生健康主管部门组织进口的直接用于防控疫情物资免征关税;已征收的应免税款...
为支持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省财政厅、省税务局、省发展改革委、省民政厅印发了《关于认真落实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税费政策的通知》(鲁财税〔2020〕3号),集中梳理...
为贯彻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业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鲁政办发〔2020〕4号),进一步支持中小企业保经营、稳发展,经市政府同意,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加大财税支...
为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有关精神,发挥财政资金引导撬动作用,支持金融更好服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以下简称疫情防控)工作,保障疫情防控期间我市经济发展工作,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 人民银行 审计署关于...
现将《山东省财政厅关于调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标准的通知》(鲁财税〔2020〕1号)转发给你们,请严格按照规定要求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进行管理。
附件:山东省财政厅关于调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标准的通知...
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构建适应现代财政制度要求的政府非税收入(以下简称非税收入)收缴和财政票据管理机制,根据《财政票据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0号)、《财政部关于加快推进地方政府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管理工作的通...
为充分发挥基金支持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作用,按照《山东省财政厅关于申报2019年度省新旧动能转换项目基金的通知》(鲁财基金〔2019〕7号)要求,省财政厅拟选择一批重点项目,将采取省引导基金联合市县引导基金设立项目基金...
按照《全市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梳理及上网运行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现将进一步优化我市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确认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协作
各区(市)财政、税务、民政部门要树立服务意识,加强协作配...
现将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加快拨付贴息资金 强化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资金支持的补充通知》转发给你们,并就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贴息有关事项补充如下,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强化协同机制。各区(市)应建立推进疫情防控重点...
为贯彻《青岛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疫情防控形势下统筹推进当前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青政字〔2020〕6号)等有关规定,经研究,现将落实好中小企业房租减免政策有关具体实施细则通知如下:...
按照《关于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进口物资免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公告2020第6号)规定,自2020年1月1日至3月31日,对卫生健康主管部门组织进口的直接用于防控疫情物资免征关税;已征收的应免税款...
根据省、市工作部署,为进一步推进做好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工作,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财税系统开展“送政策上门服务企业”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全面了解中央和省市支持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四条及国家税务总局《推进税务稽查随机抽查实施方案》(税总发〔2015〕104号)文件规定,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稽查局通过国家税务总局“金税三期税收管理系统”,对省级重点...
根据《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1号公布)有关规定,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对税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现将全文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快实施全市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全面提升发展质量和效益,市政府决定,设立青岛市新旧动能转换引导基金(以下简称引导基金)。为规范引导基金管理,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引导基金是由政府出资设立...
按照《关于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进口物资免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公告2020 第6 号)规定,自2020 年1 月1 日至3 月31 日,对卫生健康主管部门组织进口的直接用于防控疫情物资免征关税;已征收的应...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3号)规定,经市财政局、市税务局联合审核确认,“青岛市微尘...
我市居民养老保险年缴费档次统一设定为100元、300元、500元、600元、8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2500元、3000元、4000元、5000元、6000...
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构建适应现代财政制度要求的政府非税收入(以下简称非税收入)收缴和财政票据管理机制,根据《财政票据管理办法》(财政部...
按照《关于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进口物资免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公告2020第6号)规定,自2020年1月1日至3月31日,对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