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果洛藏族自治州税务局关于征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的通告
全文有效
2019-5-14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州、市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推进全州税收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牢固树立以纳税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坚持综合治理、标本兼治,切实维护我州税收秩序和社会稳定。现将果洛州税收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举报对象和举报方式通告如下:
一、举报对象
(一)以假报出口或者其他欺骗手段,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
(二)有非法代开发票以及《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的虚开发票行为的;
(三)私自印制、伪造、变造发票,非法制造发票防伪专用品,伪造发票监制章,以及持有、销售、使用假发票的;
(四)在2019年减税降费推进工作中,第三方借减税降费服务巧立名目乱收费行为;
(五)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期限解缴税款;
(六)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有逃避纳税义务行为;
(七)其他涉税违法违纪行为。
二、举报方式
(一)电话举报:
国家税务总局果洛藏族自治州税务局:0975-8381721
国家税务总局玛沁县税务局:0975-8382700
国家税务总局甘德县税务局:0975-8304092
国家税务总局达日县税务局:0975-8314113
国家税务总局班玛县税务局:0975-8322828
国家税务总局久治县税务局:0975-8331034
国家税务总局玛多县税务局:0975-8345132
(二)邮箱举报:
287607845@qq.com
(三)信函举报:
收件名称:果洛州税务局
邮寄地址:玛沁县大武镇团结路238号
邮政编码:810499
欢迎广大人民群众积极行动起来,检举揭发税收管理领域黑恶势力违法违纪线索。我们对包庇、纵容违法犯罪分子或恶意举报、诬告陷害他人的,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对举报人进行报复的,将依法从严、从重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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