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30号关于支持居民换购住房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

税乎网站09-30评论

关于支持居民换购住房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30号

全文有效

2022.9.30

为支持居民改善住房条件,现就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公告如下:

一、自2022年10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出售自有住房并在现住房出售后1年内在市场重新购买住房的纳税人,对其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予以退税优惠。其中,新购住房金额大于或等于现住房转让金额的,全部退还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新购住房金额小于现住房转让金额的,按新购住房金额占现住房转让金额的比例退还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二、本公告所称现住房转让金额为该房屋转让的市场成交价格。新购住房为新房的,购房金额为纳税人在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网签备案的购房合同中注明的成交价格;新购住房为二手房的,购房金额为房屋的成交价格。

 三、享受本公告规定优惠政策的纳税人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纳税人出售和重新购买的住房应在同一城市范围内。同一城市范围是指同一直辖市、副省级城市、地级市(地区、州、盟)所辖全部行政区划范围。

2.出售自有住房的纳税人与新购住房之间须直接相关,应为新购住房产权人或产权人之一。

 四、符合退税优惠政策条件的纳税人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合法、有效的售房、购房合同和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材料,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办理退税。  

五、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应与税务部门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将本地区房屋交易合同网签备案等信息(含撤销备案信息)实时共享至当地税务部门;暂未实现信息实时共享的地区,要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确保税务部门及时获取审核退税所需的房屋交易合同备案信息。    

六、本公告执行期限为2022年10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特此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  

2022年9月30日

猜你喜欢

相关文章

财办会〔2021〕34号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征求《资产管理产品相关会计处理规定(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财办会〔2021〕34号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征求《资产管理产品相关会计处理规定(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为进一步明确资产管理产品的会计处理,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我们研究起草了《资产管理产品相关会计处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及起草说明。现予印发,请组织...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20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优化纳税人延期缴纳税款等税务事项管理方式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20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优化纳税人延期缴纳税款等税务事项管理方式的公告

为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22〕2号)要求,进一步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深入开展“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

海关总署公告2022年第88号(关于调整进口货物报关单申报要求的公告)

海关总署公告2022年第88号(关于调整进口货物报关单申报要求的公告)

 一、新增“已实施预防性消毒”(根据《新冠肺炎疫情期间现场消毒评价标准》(WS/T 774-2021)规定:“预防性消毒为在没有明确的传染源存在时,对可能...

国家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22年第18号国家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发布《免征车辆购置税的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专用作业车辆目录》(第六批)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22年第18号国家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发布《免征车辆购置税的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专用作业车辆目录》(第六批)的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更好服务市场主体,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

财政部 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22年第27号关于延续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22年第27号关于延续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政策的公告

为支持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促进汽车消费,现就延续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政策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对购置日期在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