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落实对宣传文化单位实行增值税优惠政策的补充通知
沪国税流[1997]132号
失效
1997年9月30日
市局沪国税流[1997]56号《关于转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继续对宣传文化单位实行增值税优惠政策及本市具体实施意见的通知》下发后,部分报刊的情况发生了变化,现将有关问题补充通知如下:
一、增列下列出版物享受增值税先征后返政策
上海工运、上海人大月刊、少先队活动、中学科技、小学科技、少女、巨人、当代学生、卡通先锋。
二、下列出版物予以更名
《我们一百万》更名为《小伙伴》、《幼儿文学报》更名为《小青蛙报》、《学生计算机》更名为《学生计算机世界》、《动手做》更名为《动手做报》、《中学生知识报》更名为《上海中学生报》、《万花筒连环画报》更名为《故事大王画报》。
三、凡使用《中国标准书号》中N、O、P、Q、R、S、T、U、V、X类书号的自然科学技术方面的期刊,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报批,可以享受增值税先征后退的优惠。具体退税办法按市局沪国税流[1997]56号文第四点规定执行。
财政部曾有[1988]财税字第260号和[1980]财税字第82号文,对外商投资企业和华侨、侨眷用侨汇购买或建造的住宅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和地产税。随着...
近一阶段,不断接到本系统及本市、外地一些单位来电询问,有关上海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时,所盖销货单位发票专用章或财务专用章究竟使用椭圆型章还...
为配合市委、市政府进一步搞活房地产二、三级市场,扩大职工所购公有住房上市出售政策措施的出台,解决个人房屋买卖双方收付的凭证问题,现在普通发...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1996]78号《关于继续对宣传文化单位实行增值税优惠政策的通知》,结合本市实际情况,现对宣传文化单位增值税...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函[1997]72号文《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务机关运用防伪税控系统代开百万元增值税专用发票问题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