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医保规〔2020〕10号上海市医疗保障局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上海市财政局 上海市民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 上海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2021年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有关事

税乎网站09-30评论

上海市医疗保障局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上海市财政局 上海市民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 上海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2021年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有关事项的通知

沪医保规〔2020〕10号

全文有效

2020-10-29

各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就2021年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城乡居民医保”)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认真按照执行。

  一、筹资标准和个人缴费标准

  (一)2021年本市城乡居民医保基金的筹资标准作如下调整:60周岁及以上人员,筹资标准从每人每年6460元调整为6560元;超过18周岁、不满60周岁人员,筹资标准从每人每年3480元调整为3540元;中小学生和婴幼儿,筹资标准从每人每年1760元调整为1810元;各类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中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本科学生、高职高专学生以及非在职研究生(以下简称“大学生”),筹资标准从每人每年490元调整为540元。

  (二)2021年本市城乡居民医保的个人缴费标准作如下调整:70周岁以上人员,个人缴费标准从每人每年430元调整为480元;60-69周岁人员从每人每年600元调整为650元;超过18周岁、不满60周岁人员从每人每年790元调整为820元;中小学生和婴幼儿、以及大学生从每人每年155元调整为180元。

  二、关于医保待遇

  2021年,本市城乡居民医保待遇按照现行政策执行。

  三、关于就医管理

  2021年,参保人员可以自主选择到本市范围内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

  四、关于帮扶补助

  对参保人员中享受本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成员和低收入困难家庭中60周岁以上人员,以及高龄老人、职工老年遗属、重残人员等群体的个人缴费部分,可以按规定减免。

  五、其他

  (一)农村居民的个人缴费标准在2020年的基础上总体增加10%左右,其余部分由各区政府及村集体经济给予补贴。各区应做好宣传动员、政策解释等工作。具体标准由医保经办机构另行发布。

  (二)大学生的具体筹资办法、医保待遇、就医管理等仍按现行规定执行。

  (三)2021年城乡居民医保登记缴费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25日。

  本通知自2020年10月29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1年12月31日。

猜你喜欢

相关文章

沪地税地[1997]51号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本市外籍个人、港、澳、台侨胞用地不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的通知

沪地税地[1997]51号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本市外籍个人、港、澳、台侨胞用地不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的通知

财政部曾有[1988]财税字第260号和[1980]财税字第82号文,对外商投资企业和华侨、侨眷用侨汇购买或建造的住宅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和地产税。随着...

沪国税征[1997]60号上海市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在上海市统一使用发票专用章的有关规定的通知

沪国税征[1997]60号上海市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在上海市统一使用发票专用章的有关规定的通知

近一阶段,不断接到本系统及本市、外地一些单位来电询问,有关上海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时,所盖销货单位发票专用章或财务专用章究竟使用椭圆型章还...

沪国税征[1997]61号上海市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增设《上海市个人房屋出售统一发票》的通知

沪国税征[1997]61号上海市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增设《上海市个人房屋出售统一发票》的通知

为配合市委、市政府进一步搞活房地产二、三级市场,扩大职工所购公有住房上市出售政策措施的出台,解决个人房屋买卖双方收付的凭证问题,现在普通发...

沪国税流[1997]56号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转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继续对宣传文化单位实行增值税优惠政策及本市具体实施意见的通知

沪国税流[1997]56号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转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继续对宣传文化单位实行增值税优惠政策及本市具体实施意见的通知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1996]78号《关于继续对宣传文化单位实行增值税优惠政策的通知》,结合本市实际情况,现对宣传文化单位增值税...

沪国税征[1997]55号上海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务机关运用防伪税控系统代开百万元增值税专用发票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沪国税征[1997]55号上海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务机关运用防伪税控系统代开百万元增值税专用发票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函[1997]72号文《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务机关运用防伪税控系统代开百万元增值税专用发票问题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