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认定办公室关于认定“华博增值税发票企业采集系统软件V3.0”等项目为上海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的通知
沪高转[2004]第9号
全文有效
2004年9月17日
经上海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服务中心项目认定办公室组织大评委审定,以下35个项目被认定为上海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由上海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服务中心“一门式”服务各有关部门按沪府发[2000]55号文的要求,受理有关享受优惠政策事宜。
附件:项目名单(略)
财政部曾有[1988]财税字第260号和[1980]财税字第82号文,对外商投资企业和华侨、侨眷用侨汇购买或建造的住宅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和地产税。随着...
近一阶段,不断接到本系统及本市、外地一些单位来电询问,有关上海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时,所盖销货单位发票专用章或财务专用章究竟使用椭圆型章还...
为配合市委、市政府进一步搞活房地产二、三级市场,扩大职工所购公有住房上市出售政策措施的出台,解决个人房屋买卖双方收付的凭证问题,现在普通发...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1996]78号《关于继续对宣传文化单位实行增值税优惠政策的通知》,结合本市实际情况,现对宣传文化单位增值税...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函[1997]72号文《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务机关运用防伪税控系统代开百万元增值税专用发票问题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