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明区税务局关于部分税务所户管对象调整的公告

税乎网站09-30评论

崇明区税务局关于部分税务所户管对象调整的公告

崇明区税务局

全文有效

2021.7.16

尊敬的纳税人:

  为进一步推进统一税收征管方式、深化税收征管改革,自2021年7月16日起,对部分税务所户管范围进行调整,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户管对象调整范围             

  (一)第二税务所的户管范围为:

  1.总局级、省局级、县区局级重点税源户;

  2.千户集团成员企业、规上企业、列名企业;

  3.总局级、省局级、县区局级重点税源企业的关联企业;

  4.新成立的房地产开发企业。

  (二)第十四税务所的户管范围为:

  1.基层分局级重点税源户;

  2.出口退税企业;

  3.区直机关事业单位;

  4.基层分局级重点税源企业的关联企业。

  (三)第十四税务所原有户管,除应由第二、十四税务所管理的,其余户管均调整至第十七税务所。

  二、办公场所地址

  (一)第二税务所办公场为港西镇鼓浪屿路1000弄280号。

  (二)第十四税务所办公场为港西镇鼓浪屿路1000弄280号。

  (三)第十七税务所办公场为港西镇鼓浪屿路1000弄280号。

  特此公告。

猜你喜欢

相关文章

沪地税地[1997]51号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本市外籍个人、港、澳、台侨胞用地不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的通知

沪地税地[1997]51号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本市外籍个人、港、澳、台侨胞用地不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的通知

财政部曾有[1988]财税字第260号和[1980]财税字第82号文,对外商投资企业和华侨、侨眷用侨汇购买或建造的住宅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和地产税。随着...

沪国税征[1997]60号上海市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在上海市统一使用发票专用章的有关规定的通知

沪国税征[1997]60号上海市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在上海市统一使用发票专用章的有关规定的通知

近一阶段,不断接到本系统及本市、外地一些单位来电询问,有关上海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时,所盖销货单位发票专用章或财务专用章究竟使用椭圆型章还...

沪国税征[1997]61号上海市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增设《上海市个人房屋出售统一发票》的通知

沪国税征[1997]61号上海市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增设《上海市个人房屋出售统一发票》的通知

为配合市委、市政府进一步搞活房地产二、三级市场,扩大职工所购公有住房上市出售政策措施的出台,解决个人房屋买卖双方收付的凭证问题,现在普通发...

沪国税流[1997]56号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转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继续对宣传文化单位实行增值税优惠政策及本市具体实施意见的通知

沪国税流[1997]56号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转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继续对宣传文化单位实行增值税优惠政策及本市具体实施意见的通知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1996]78号《关于继续对宣传文化单位实行增值税优惠政策的通知》,结合本市实际情况,现对宣传文化单位增值税...

沪国税征[1997]55号上海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务机关运用防伪税控系统代开百万元增值税专用发票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沪国税征[1997]55号上海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务机关运用防伪税控系统代开百万元增值税专用发票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函[1997]72号文《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务机关运用防伪税控系统代开百万元增值税专用发票问题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