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国税浦征[2003]3号上海市浦东新区国家税务局关于加快推进增值税专用发票远程认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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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浦东新区国家税务局关于加快推进增值税专用发票远程认证的通知

沪国税浦征[2003]3号

全文有效

2003年2月18日

  增值税专用发票远程认证是纳税人采用“增值税专用发票远程采集系统”自行采集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信息,通过网络等媒介传送至税务机关进行防伪认证的一种认证方法。经过去年试点,该系统的平均识别率已经上升至92.33%,参加试点的用户普遍感到满意,减少了往返税务机关排队等候的时间,提高了工作效率。目前,大规模推广远程认证的条件已经成熟。同时为了贯彻市局《关于扩大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入防伪税控范围的通知》的精神,减轻各分局办税大厅认证压力,各分局也迫切需要加快推进远程认证工作。为此,区局提出如下意见,请遵照执行。

  一、自3月份起纳入防伪税控的用户,原则上应同时实行远程认证。

  二、对于申请升版的企业,原则上应实行远程认证。

  三、以纳税人2002年全年的发票用量为基础,各分局根据实际情况,设置一个标准,凡是全年购票量达到该标准以上的,原则上应实行远程认证。

  四、各分局要发挥税务咨询事务所分部的作用,在分局范围内选择一、二个远程认证采集代理点,为发票用量较小的用户代理采集抵扣联数据。

各分局可根据分局的实际情况,制订出详细的推广方案,为争使远程认证的用户数在6月底前达到分局一般纳税人户数的50%以上,即一分局2200户,二分局1700户,三分局2100户,保税区分局1300户,合计7300户。区局按月通报各分局推进远程认证的工作的进展情况。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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