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乎网注]
根据《关于公布废止或失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 (沪国税法[2009]9号),此文件已被废止。
上海市税务局关于企业租入公房进行改建、扩建有关征收房产税问题的通知
沪税地[1991]53号
失效
市税务局第五分局、各区税务分局、各县税务局:
近几年来,有较多的企业对租入房管部门的公房进行改建、扩建和增添与房屋不可分割的附属设备。对这部分房产增值部分,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发布的《上海市房产税实施细则》第十条规定:“各企业的房产,包括租入房屋改良工程中的改建、扩建部分,凡应列入企业固定资产管理的,均按本细则第六条规定的房产余值计算纳税。”但据了解,这些对公房改建、扩建和增添与房屋不可分割的附属设备而发生房产增值部分,虽然企业是列入固定资产管理的,由于房管部门对改建、扩建和增添与房屋不可分割的附属设备后的公房,又增加了房租,因此这类房产的增值部分房产税实际上已由房管部门按租金收入一并缴纳。为了避免重复征税,决定暂不对企业征收这部分的房产税。
特此通知。
上海市税务局
一九九一年七月六日
财政部曾有[1988]财税字第260号和[1980]财税字第82号文,对外商投资企业和华侨、侨眷用侨汇购买或建造的住宅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和地产税。随着...
近一阶段,不断接到本系统及本市、外地一些单位来电询问,有关上海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时,所盖销货单位发票专用章或财务专用章究竟使用椭圆型章还...
为配合市委、市政府进一步搞活房地产二、三级市场,扩大职工所购公有住房上市出售政策措施的出台,解决个人房屋买卖双方收付的凭证问题,现在普通发...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1996]78号《关于继续对宣传文化单位实行增值税优惠政策的通知》,结合本市实际情况,现对宣传文化单位增值税...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函[1997]72号文《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务机关运用防伪税控系统代开百万元增值税专用发票问题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