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乎网注—— 本篇法规被《山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2011年9月1日发布;2011年9月1日实施)废止
山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个人股东账户资金利息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晋地税税二发[2000]14号
失效
2000.11.28
各地市地方税务局: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规定,个人从证券公司股东账户取得的利息所得,应从1994年1月1日起开始征收个人所得税,税款由其开立股东账户的证券公司代扣代缴。税收检查中发现我省大部分证券公司未履行代扣代缴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未代扣的税款,应由证券公司缴纳。但考虑我省证券公司的实际困难。研究决定,对个人股东账户取得的利息所得从1999年1月1日起征税。以前已征税款,不再退税。
为强化普通发票的印制管理,完善对承印厂家的管理制度,在广泛征求各地意见的基础上,省局制定了《山西省国家税务局普通发票定点印刷厂管理办法》、...
接市政府办公厅以P96510号卡片批转太原市粮食局报请市政府并粮办字[1996]172号《关于太原面粉三厂申请减免车间更新改造配套土建项目有关税费的...
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发[1996]127号印发《建筑安装业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山西省地方税务局晋地税所字[1996]33号已转发至县级地方税务局...
根据太原市人民政府并政发[1996]143号《关于加强契税征管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精神,为了理顺我市契税预算体制,加强市级契税征管,建立健全市级协税...
为了贯彻执行省地方税务局、省土地管理局晋地税农字[1995]12号《关于改进耕地占用税预征办法的通知》精神,进一步加强我市各级财政部门、地税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