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加强税收征管档案管理的通知
并地税发[2006]201号
全文有效
2006.09.11
各县(市)区地方税务局、市直各分局:
为进一步夯实征管基础,强化税源管理,实现征管档案“内容统一、形式统一、标准统一”的规范化管理,现就加强征管档案管理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一、明确目标,提高认识
税收征管档案是对日常税收征收管理各项工作的综合反映,加强征管档案管理就是要把散存于税收征管各个环节的征管信息实行“一户一档”的精细化管理,使之能够反映税务人员执法过程、优化纳税服务和纳税人履行纳税义务的全貌。通过档案内容的综合比对分析,为开展纳税评估、纳税信用等级评定、征管质量考核等提供详实、具体的征管基础资料和管理情况,有效增强税收工作的前瞻性、指导性、科学预见性,并可针对性地采取相应的措施来堵塞漏洞、强化税收征管。
二、征管档案的分类
(一)、按照税收征管工作及涉税事项的不同,征管档案分为六大类。
1、管户管理类,具体包括:
(1)申请税务登记报告书
(2)税务登记表
(3)税种鉴定表
(4)营业执照及其他执业许可证复印件
(5)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6)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7)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8)房屋(场地)租赁合同或协议书复印件
(9)房屋(场地)产权证复印件
(10)新办企业的验资报告
(11)有关合同、章程、协议书
(12)省市外经委(商务局)批准成立证书复印件、批准成立文件、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批复(主要指涉外企业)
2、征收管理类,具体包括:
(1) 地方税(费)综合申报表(含文化建设事业费、上缴工会经费季度申报表、林业建设基金、水资源补偿费、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河道工程维护管理费、价格调节基金)
(2) 代扣代缴税款申报表
(3) 财务会计报表
(4) 个人收入及纳税明细表
(5)定期定额个体工商户纳税分月汇总申报表
(6)个体工商户定额信息采集表(分行业)
(7)个体工商户定额核定审批表
(8)定额核定通知书
(9)不予变更纳税定额通知书
(10)未达起征点通知书
(11)停业、复业报告书
(12)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
(13)税务事项通知书
(14)外出经营活动情况申报表
(15)委托、变更、终止代征税款协议通知书复印件
(16)代开发票申请表
(17)发票挂失/损毁报告表、挂失/损毁发票清单、发票换票证、调验空白发票收据
(18)(解除)收缴、停止发售发票决定书
(19)征收管理情况反馈表复印件
(20)非正常户认定书
3、税务检查类,具体包括:
(1)税务检查通知书
(2)税务文书送达回证
(3)税务检查报告
(4)税务处理(罚)决定书
(5)有关检查办法、强制执行措施、税收保全等必备的相关文书
4、税务事项审批备案类,具体包括:
(1)延期申报申请核准表
(2)延期缴纳税款申请审批表
(3)停歇业审批表
(4)减免税审批表
(5)发票购买申请表
(6)发票购印用存情况季报表
(7)企业所得税征收方式鉴定表
(8)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所得允许税前扣除项目鉴定表
(9)购销合同类印花税纳税方式审核认定表
(10)扣缴义务人履行扣缴义务审核表
(11)饮食业征收方式认定表
(12)欠税报告表
(13)货物运输业自开票纳税人认定表
(14)民政福利企业年检审核表复印件、税务认定审批确认表复印件、税务认定年审审批表复印件及其他相关备案类减免税资料
(15)财务会计制度及核算软件备案报告书
(16)纳税人合并(分立)情况报告书
(17)纳税人存款帐户帐号报告表
(18)税务证件挂失报告表
5、税源监控类,具体包括:
(1)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登记底册
(2)房产税税源登记底册
(3)车船使用税税源登记底册
6、其它类,具体包括不适合归入前5类的征管资料和涉及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简易)、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涉税案件移送书等资料。
各县(市、区、分)局要根据纳税人涉税事项内容,按上述内容整理完善,保证项目齐全,填写规范。
(二)、按照保管时限和使用价值的不同也可分为备查类档案,业务类档案。
1、备查类档案是指具有长期使用价值、长期保管年限等与纳税人基本信息紧密相关的文件、文书内容,具体包括纳税人税务登记证、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企业合同章程、纳税事项鉴定、批准文书、历年纳税检查报告(税务处理决定书)、年度会计决算报表等内容。
2、业务类档案包括纳税申报表、发票领购表、发票季报表等内容。
三、征管档案的移送
下列情况,征管资料必须移送,并填写《纳税人税收征管档案资料移交清单》:
1、征收、管理、稽查、内设机构之间传递资料。
2、市、县、科(所)之间资料的传递。
上述各部门对征管资料除按正常程序移交、传递外,对税收综合征管软件支持的信息还应按照规定权限录入微机。
各县(市、区、分)局地税局要以市局有关文件规定及征管资料形成和使用要求,明确内部各类资料移交的具体环节、时间以及需要履行的相关手续。
四、征管档案的归集程序
税收管理员一般按以下流程进行征管档案的归集:采集(录入)资料——分检资料——确定归档范围——按户分类整理——装入档案盒——制作目录——编号——上柜
征管档案目录按六大类要求编制;档案编号应简洁明了,具体规则由县(市、区、分)局自行确定。
五、征管档案的整理
征管档案按照“按月归档、按季整理、按年装订”的原则进行分类整理和归纳。所谓“按月归档”是指税收管理员在收到征收部门转来的纳税人按月或按次报送的《地方税(费)综合申报表》、《发票购印申请表》、财务会计报表等涉税资料或者稽查部门转来的有关稽查结论、税收保全等文书或者实施日常执法中留存的各类文书进行案头分析后以月为单位对上述资料进行分类保管;所谓“按季整理”是指税收管理员在收到纳税人按季向地税机关报送的《发票购印用存情况季报表》、《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等涉税资料后,进行比对分析后整理入档;所谓“按年装订”是指将征管档案中备查类资料转入下一年度档案滚动管理,对业务类资料按时间顺序装订后以年为单位合并整理后转入税源管理科(税务所)档案室妥善保管。
档案整理装订时遵循批转资料在前,被批转资料在后;结论性资料在前,证据性资料在后;批复、批示在前,请示、报告在后的原则进行。
六、征管档案中有关文书的设计和使用
征管文书分别依照总局—省局—市局—县局权限依次使用,即国家税务总局规定有设计格式的,依照总局规定执行;总局没有规定,省局有统一要求的,按照省局统一统计格式执行,以此类推。税源管理科(税务所)无权设定相应文书,对上级规定样式不得自行变更。
各种税收征管文书必须严格按照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和征收管理制度规定的范围、程序使用,不得滥用。
七、征管档案的保管
各县(市、区、分)局要以税务所(税源管理科)为单位,确定内勤集中统一保管内部必备的有关资料及税收管理员转来的历年业务类资料。
除不可抗力等情形外,征管档案均应长期保存,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销毁。
各县(市、区、分)局要统一配备档案柜、档案盒,各税务所(税源管理科)当年的税收征管档案一律归入档案盒上柜存放,历年档案可以装入档案袋妥善保管。
税务所(税源管理科)、税收管理员要保证档案装具排列有序,基础数据准确,基础资料完整、齐全,便于检索和查阅。
二00七年四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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