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2012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名单的通知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现行有效
2013.03.21
各有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公布2012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名单的通知》(人社部函[2013]31号),2012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已经国务院批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我省王润福等54人被批准享受2012年政府特殊津贴(名单见附件1)。
二、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继续实行政府特殊津贴制度的通知》(中发[2011]12号)的有关规定,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每人一次性发放20000元津贴,由中央财政专项列支拨款,免征个人所得税。请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及时通知本人,将“津贴领发信息回执”报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附件2),以便将津贴尽快发放。
三、党中央、国务院批准建立的政府特殊津贴制度是党和政府关心爱护广大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加强高层次、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一项重大举措。对于营造有利于人才成长的良好环境,激励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积极投身祖国现代化建设,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各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政府特殊津贴制度的重要意义,把实施政府特殊津贴制度作为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深入实施人才强国战略的一项重要举措切实抓紧抓好。要充分发挥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的作用,采取多种有效措施,支持他们在科技创新、成果转化、人才培养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支持他们参加政府决策中的专家咨询活动,组织他们积极参加“千人百县”高层次人才服务基层活动,充分发挥他们在服务基层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的作用。
四、各有关单位要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的突出业绩和重大贡献,弘扬他们科学求实、敬业奉献的精神,展示他们创新创业创优的时代风貌。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要珍惜荣誉,增强社会责任感,发挥传帮带作用,带动广大专业技术人员、技能人才为我省转型跨越发展贡献聪明才智。
联系单位:山西省人社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
联 系 人:张国荣
联系电话:0351—7676028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3年3月21日
附件:
1、山西省2012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名单
2、2012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津贴发放信息回执
为强化普通发票的印制管理,完善对承印厂家的管理制度,在广泛征求各地意见的基础上,省局制定了《山西省国家税务局普通发票定点印刷厂管理办法》、...
接市政府办公厅以P96510号卡片批转太原市粮食局报请市政府并粮办字[1996]172号《关于太原面粉三厂申请减免车间更新改造配套土建项目有关税费的...
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发[1996]127号印发《建筑安装业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山西省地方税务局晋地税所字[1996]33号已转发至县级地方税务局...
根据太原市人民政府并政发[1996]143号《关于加强契税征管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精神,为了理顺我市契税预算体制,加强市级契税征管,建立健全市级协税...
为了贯彻执行省地方税务局、省土地管理局晋地税农字[1995]12号《关于改进耕地占用税预征办法的通知》精神,进一步加强我市各级财政部门、地税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