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农业用土地使用证免征印花税的通知
晋地税地字[1994]11号
全文有效
各地、市、县地方税务局:
为了相对稳定农民承包的耕地,省政府决定对承包耕地的农民发放农业用地土地使用证。鉴于此证属于地方性的权利许可证照,根据印花税有关政策规定,为减轻农民负担,经研究决定,对农业用地土地使用证免贴印花。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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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太原市人民政府并政发[1996]143号《关于加强契税征管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精神,为了理顺我市契税预算体制,加强市级契税征管,建立健全市级协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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