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蓟州区税务局关于调整部分派出机构职能配置及税收征管范围的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蓟州区税务局
全文有效
2021.6.22
为适应蓟州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更好服务“三地一城”建设和全区纳税人、缴费人需求,经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批准,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蓟州区税务局调整部分派出机构职能及其征管范围,现通告如下:
1.更名东施古税务所为许家台税务所,办公地址由东施古镇搬迁至许家台镇。税收征管范围由东施古镇、东赵各庄镇调整为许家台镇、官庄镇。
2.上仓税务所。税收征管范围增加原东施古税务所负责征管的东施古镇,税收征管范围调整为上仓镇、下窝头镇,东施古镇。
3.别山税务所。税收征管范围增加原东施古税务所负责征管的东赵各庄镇,税收征管范围调整为别山镇、礼明庄镇、东赵各庄镇。
4.渔阳税务所。税收征管范围增加州河湾镇,官庄镇划归许家台税务所,税收征管范围调整为渔阳镇、州河湾镇。
5.邦均税务所。由于许家台镇划归许家台税务所,税收征管范围调整为邦均镇、东二营镇、白涧镇。
6.本通告自2021年6月28日起执行。
特此通告。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3号)和《天津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关于非...
为落实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要求,全面推进税收征管数字化升级和智能化改造,降低征纳成本,国家税务总局建设了全...
为落实《市医保局 市财政局 市人社局 市税务局关于做好2022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津医保局发〔2022〕61号),做好本市城乡居民基本...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9〕31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31号修改)规定,结合...
一、保障刚性住房需求 (一)扩大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解决符合条件的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的住房困难问题。用好国家奖补政策,支持新建、改建、盘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