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财政局关于减征出租汽车行业和部分实行定额征税的个体工商户税款的紧急通知
津财税政[2003]第5号
全文有效
2003年5月9日
由于受“非典”疫情影响,近期我市客运出租行业和部分个体工商户营业收入下降较多,经报市政府批准,决定对我市客运出租行业单车定额的应纳税额给予减征照顾。其中大发出租车由原每月定额208元调减为50元;夏利出租车由原每月定额240元调减为60元;其他车型出租车一律按原定额的25%征收。上述税款减征期限暂定为2003年4至6月份。对在减征期限内按原定额多征的税款,在下月份征收税款时抵扣。对实行定额征税的餐饮、娱乐、蔬菜和副食行业的个体工商户,在现行定额基础上减半征收税款,减征税款期限暂定为2003年5至6月份。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3号)和《天津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关于非...
为落实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要求,全面推进税收征管数字化升级和智能化改造,降低征纳成本,国家税务总局建设了全...
为落实《市医保局 市财政局 市人社局 市税务局关于做好2022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津医保局发〔2022〕61号),做好本市城乡居民基本...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9〕31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31号修改)规定,结合...
一、保障刚性住房需求 (一)扩大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解决符合条件的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的住房困难问题。用好国家奖补政策,支持新建、改建、盘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