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天津开发区落实市政府<关于加快财税改革创促进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率先发展的意见>有关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的实施办法》的通知
津开发[2008]79号
全文有效
2008年7月18日
各有关单位:
为规范落实市政府《关于加快财税改革创新促进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率先发展的意见》(津政发[2007]58号文),营造与经济特区、浦东新区同等的财税政策环境,提升开发区对高科技项目的吸引力,促进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管委会制定了《天津开发区落实市政府<关于加快财税改革创新促进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率先发展的意见>有关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的实施办法》,现予印发,请各单位参照执行。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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