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关于开具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纳税人升级开票软件的紧急通知
2018年7月4日
尊敬的纳税人:
根据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工作部署,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将于2018年7月6日零时启用新的税务机构名称,请开具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纳税人及时联网升级至最新版本开票软件(包括增值税发票税控开票软件税控盘版和增值税发票税控开票软件金税盘版),实现税务机构名称的自动更新。具体操作说明详见附件。
没有联网条件的纳税人,可携带税控设备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税大厅进行税务机构名称变更。纳税人如有操作问题,可咨询税控设备服务公司。
感谢广大纳税人长期以来对税收工作的理解和支持,由此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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