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财政局、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公布2015年获得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单位名单(第八批)的通知
津财税政[2015]28号
全文有效
2015年9月17日
各区县财政局、国家税务局,市国家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海洋石油税务分局: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4]13号)和市财政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津财税政[2010]2号)的有关规定,经市财政局、市国税局审核认定,天津市金属材料行业协会等4家单位获得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有效期自2015年度起5年内有效。
请获得免税资格的非营利组织按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免税申报、备案手续。
市财政局(地税局)将获得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单位名单在天津财政地税政务网公布,请各有关区县国家税务局将获得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单位名单依法主动公开。
附件:
2015年获得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单位名单(第八批)
1、天津市金属材料行业协会
2、天津市有色金属行业协会
3、天津市水产行业协会
4、天津宝坻桑梓助学基金会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3号)和《天津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关于非...
为落实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要求,全面推进税收征管数字化升级和智能化改造,降低征纳成本,国家税务总局建设了全...
为落实《市医保局 市财政局 市人社局 市税务局关于做好2022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津医保局发〔2022〕61号),做好本市城乡居民基本...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9〕31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31号修改)规定,结合...
一、保障刚性住房需求 (一)扩大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解决符合条件的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的住房困难问题。用好国家奖补政策,支持新建、改建、盘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