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启(停)用车船使用税定额完税证及纳(免)税标志有关问题的通知
津地税计[1998]31号
全文有效
1998年12月29日
各地方税务分局:
根据我市1999年车船使用税征管工作的需要,市局决定自1999年1月1日起,启用1999年版车船使用税定额完税证及纳(免)税标志;停用1998年版车船使用税定额完税证及纳(免)税标志。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1999年1月1日起,启用1999年版车船使用税定额完税证该完税证共二种:
1、二轮摩托车定额完税证,税费合计为陆拾贰元整(其中:税额陆拾元,工本费贰元)。
2、轻骑摩托车定额完税证,税费合计为伍拾元整(其中:税额肆拾捌元,工本费贰元)。
二、自1999年1月1日起启用新的车船使用税纳(免)税标志,包括:
1、“车船使用税机踏纳(1999)”标志(式样见附件D01)
2、“车船使用税机踏免(1999)”标志(式样见附件D02)
3、“车船使用税机动纳(1999)”标志(式样见附件D03)
4、“车船使用税机动免(1999)”标志(式样见附件D04)
5、“车船使用税拖拉机纳(1999)”标志(式样见附件D05)
6、“车船使用税拖拉机免(1999)”标志(式样见附件D06)
7、“车船使用税自行车纳(1999)”标志(式样见附件D07)
8、“车船使用税(非)机动船纳税卡(1999)”(式样见附件D09)
9、“车船使用税(非)机动船免税卡(1999)”(式样见附件D10)
10、“车船使用税非机动车纳(1999)”标志(式样见附件D11)
11、“车船使用税非机动车免(1999)”标志(式样见附件D12)
12、“车船使用税三轮客货车纳(1999)”标志(式样附件见D13)
13、“车船使用税三轮客货车免(1999)”标志(式样附件见D14)
14、“车船使用税人力小三轮车纳(1999)”标志(式样见附件D15)
15、“车船使用税人力小三轮车免(1999)”标志(式样见附件D16)
16、“车船使用税助力车纳(1999)”标志(式样附件见D17)
17、“车船使用税助力车免(1999)”标志(式样见附件D18)
三 、1999年各种车船使用税标志的工本费单价如下 :
┌────┬──────┬────┬────┐
│序 号 │ 名称 │ 代码 │ 单 价 │
├────┼──────┼────┼────┤
│1 │机踏纳 │ D01 │贰元 │
├────┼──────┼────┼────┤
│2 │机踏免 │ D02 │贰元 │
├────┼──────┼────┼────┤
│3 │机动纳 │ D03 │贰元 │
├────┼──────┼────┼────┤
│4 │机动免 │ D04 │贰元 │
├────┼──────┼────┼────┤
│5 │拖拉机纳 │ D05 │贰元 │
├────┼──────┼────┼────┤
│6 │拖拉机免 │ D06 │贰元 │
├────┼──────┼────┼────┤
│7 │自行车纳 │ D07 │伍角 │
├────┼──────┼────┼────┤
│8 │机非动船纳 │ D09 │免费 │
├────┼──────┼────┼────┤
│9 │机非动船免 │ D10 │免费 │
├────┼──────┼────┼────┤
│10 │非动车纳 │ D11 │一元 │
├────┼──────┼────┼────┤
│11 │非动车免 │ D12 │一元 │
├────┼──────┼────┼────┤
│12 │三轮客货纳 │ D13 │贰元 │
├────┼──────┼────┼────┤
│13 │三轮客货免 │ D14 │贰元 │
├────┼──────┼────┼────┤
│14 │人力小三轮纳│ D15 │一元 │
├────┼──────┼────┼────┤
│15 │人力小三轮免│ D16 │一元 │
├────┼──────┼────┼────┤
│16 │助力车纳 │ D17 │贰元 │
├────┼──────┼────┼────┤
│17 │助力车免 │ D18 │贰元 │
└────┴──────┴────┴────┘
四、自1999年1月1日起,1998年的各种车船使用税定额完税证及纳(免)税标志,一律停止使用。
五、对于停止使用的1998年车船使用税定额完税证及纳(免)税标志,各业务(征收)所、代征单位要将结存的票证上缴分局计会科,计会科核实无误后,按有关规定缴销。
六、对停用的各种车船使用税纳(免)税标志在票证管理的帐务处理上,各用票单位按“上缴”处理,分局计会科按“收回”处理。分局向市税务咨询事务所缴销的作废标志,应按“上缴”处理,同时必须在1998年12月份《票证用存月报表》上反映。
七、各种作废标志及工本费务于1999年1月20日前向市税务咨询事务所缴清。
附件:1999年启用的车船使用税标志式样(略)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3号)和《天津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关于非...
为落实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要求,全面推进税收征管数字化升级和智能化改造,降低征纳成本,国家税务总局建设了全...
为落实《市医保局 市财政局 市人社局 市税务局关于做好2022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津医保局发〔2022〕61号),做好本市城乡居民基本...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9〕31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31号修改)规定,结合...
一、保障刚性住房需求 (一)扩大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解决符合条件的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的住房困难问题。用好国家奖补政策,支持新建、改建、盘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