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西藏自治区税务局关于新型冠状病毒防控的温馨提示
国家税务总局西藏自治区税务局
全文有效
2020.1.26
尊敬的纳税人、缴费人:
连日来,国内多地发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各地疫情防控工作形式极其严峻。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强领导下,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的统一部署,全区迅速启动了联防联控机制,正在全力以赴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当前正值新春佳节,探亲访友、旅行聚会都可能增加疾病传播风险;春节过后,全区各地也即将迎来返藏、来藏人员高潮。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关乎您和您的家人,以及西藏各族人民群众的健康,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要求每一位公民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为此,我们呼吁:
一、全力配合西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按照1月24日《致湖北武汉来藏返藏人员的一封信》,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二、做好家庭成员的防护,保持室内空气流通,尽量不去人员密集场所,尽量减少外出;确需外出时,请正确佩戴有效的防护口罩。室内勤通风、勤换气、勤洗手,家居用品每天清洁并定期消毒。咳嗽、打喷嚏时用肘部衣物或纸巾捂住口鼻。
三、避免与出现呼吸道症状者密切接触,一旦出现发热、咳嗽症状及其他不适时,请第一时间戴好口罩,及时到定点医院和定点发热门诊就近就医,就医时请主动真实告知疫区接触史。
四、在办理涉税事项时尽量选择通过电子税务局等网络途径办理,减少实体办税服务厅办税。
五、不信谣,不传谣。关注官方信息,配合有序开展防控工作。
感谢您对西藏税务工作的支持!祝您和家人健康平安,扎西德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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