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拉萨市税务局关于切实发挥税务力量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拉萨市税务局
全文有效
2020.2.5
国家税务总局拉萨市各县(区)税务局、各分局、局内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税务总局、自治区党委政府、自治区税务局及拉萨市委政府部署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充分发挥税务职能作用,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政治引领,展现税务担当
(一)全市税务系统要切实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首要政治任务,把疫情防控的思想行动落实到“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践行实效上,加大联防力度,严肃工作纪律,细化工作流程,以扎实的行动,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二)全市税务系统各级党组织和党员要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真正把思想统一到疫情防控阻击战中,在落实各项税务支持政策措施、拓宽便民举措、疫情防控等行动上率先垂范,坚定信心,精准施策,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二、政策落实到位,贡献税务力量
(一)全力支持物资供应。对于生产和销售医疗设备、防护用品、消杀制剂、相关药品等疫情防控物资的增值税纳税人,在疫情防控期间内原则上确保增值税发票足额足量领购,为发票使用提供最大便利。
(二)全力支持公益捐赠。辅导落实好公益捐赠相关的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政策以及增值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等税收优惠政策,鼓励社会各界倾力相助、积极支持疫情防控工作。
(三)全力支持小微企业。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旅游、住宿、餐饮等行业以及未能及时充分复工复产的企业,结合实际情况,及时辅导落实好小微企业普惠性减税等政策。
(四)全力支持受疫情影响行业。对因疫情影响的“定期定额”户,结合实际情况合理调整定额,或简化停业手续。疫情防控期间,对因疫情影响不能按期办理纳税申报的,依法办理延期申报;符合延期缴纳税款条件的,依法办理延期缴纳税款。
(五)全力支持民生保障。加大政策宣传辅导力度,落实好蔬菜和鲜活肉蛋产品流通环节免征增值税政策,确保国家储备商品、交通运输、物流等行业的增值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有关优惠政策应享尽享。
(六)全力支持医疗救治。贯彻落实好对参与疫情防控人员和医务工作者的税收优惠政策;做好医疗机构、医用药品相关增值税减免政策的宣传辅导,切实减轻医疗机构税收负担。
三、拓宽办税渠道,体现税务智慧
(一)优化纳税服务。按照“涉税事、线上办,非必须、不窗口”的原则,提醒引导全市纳税人、缴费人通过西藏自治区电子税务局、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社保费申报客户端等渠道办理涉税事宜,最大限度避免赴办税服务厅现场办税。积极做好办税服务厅疫情防控,做好清洁消毒,配戴口罩、手套,实行出入口登记及体温监测,采取预约办税、错峰办税等举措,降低疫情传播风险。
(二)积极回应诉求。做好工作统筹,成立专业团队,通过办税服务厅、微信、特服号预约办税电话等多种渠道积极了解、响应各类企业,特别是藏医药生产、疫情防控物资供应企业反映的税费问题,以问题为导向,分类指导,依法给予最大限度的税务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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