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对拉萨市区税收征管范围调整的通知
藏国税发[2002]131号
全文有效
拉萨市国税局、区局直属征收局:
1998年对拉萨市区三级税务机关的征管范围划分以来,各征收部门按各自的征管范围,严格履行税收征管职责,收到了良好的效果。但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经济成分的多元化,某些新的征管问题不断出现,使得征管范围亦应不断调整规范。为了提高税收管理效率和质量、降低税收成本,避免多头管理,立足于优化税收服务。根据2002年9月27日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现就拉萨市区个别行业税收征管范围作如下调整,请遵照执行。现将《昌都市国家税务局落实高效毕业生创业就业政策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在执行中发现的问题和建议,请及时报告昌都市国家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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