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国税系统税收执法责任制(试行)》和《西藏自治区税收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
藏国税发[2002]50号
全文有效
各地市国家税务局、区局各部门: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全面推行税收执法责任制的意见》(国税发[2001]127号)精神,为进一步规范我区国税系统的税收执法行为,不断提高税务人员的税收执法水平,保障纳税人合法权益,区局结合我区税收工作的实际制定了《西藏自治区国税系统税收执法责任制(试行)》和《西藏自治区税收工作规程(试行)》,并经全区税务工作会议讨论修改,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推行执法责任制提出如下意见,请贯彻执行。现将《昌都市国家税务局落实高效毕业生创业就业政策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在执行中发现的问题和建议,请及时报告昌都市国家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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