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国税征[2003]4号浙江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对下岗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免收税务登记证工本费的通知

税乎网站09-29评论

浙江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对下岗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免收税务登记证工本费的通知

浙国税征[2003]4号

全文有效

2003年3月7日

各市、县国家税务局(不发宁波),省局直属征收分局: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下岗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有关收费优惠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02]57号)精神,凡下岗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除国家限制的行业(包括建筑业、娱乐业以及广告业、桑拿、按摩、网吧、氧吧等)外,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其经营之日起3年内可以免交税务登记证工本费。

  我省从事个体经营的下岗失业人员,在办理税务登记时,应出具劳动保障部门核发的《再就业优惠证》,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实后,可免交税务登记证工本费及验证费。税务登记窗口人员应将上述证件载明的姓名与其身份证件及工商营业执照的业主姓名核对一致,并在留存归档的上述证件复印件上记录其税务登记证号。

  各地将免交税务登记证工本费的个体工商户办理税务登记的情况单独统计,并随同《有关证件资料印制计划报告表》,以市(地)为单位按季上报省局征管处。

  上述优惠政策暂定执行至2005年12月31日,各级国税机关要认真贯彻执行,各市局要加强督促检查,切实将该优惠政策落实到位。各地在执行中有什么问题,请及时报告省局。

  附件:下岗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免予收取税务登记证工本费的标准(略)

猜你喜欢

相关文章

浙国税流[2005]82号浙江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石油分公司租赁承包经营加油站有关增值税问题的通知

浙国税流[2005]82号浙江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石油分公司租赁承包经营加油站有关增值税问题的通知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石油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石化浙江石油分公司)是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下属的负责浙江省内市场的成品油供应企业,...

金地税政[2005]113号金华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市区个人房产租赁税收地段等级及税率的通知

金地税政[2005]113号金华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市区个人房产租赁税收地段等级及税率的通知

  因市区地段繁华程度变化及营业税起征点的提高,市局决定调整市区个人房产租赁税收部分地段等级及征收税率,现将调整后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

浙国税所[2005]30号浙江省国家税务局、中国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浙江省教育厅关于贯彻落实《教育储蓄存款利息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实施办法》的通知

浙国税所[2005]30号浙江省国家税务局、中国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浙江省教育厅关于贯彻落实《教育储蓄存款利息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实施办法》的通知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 中国人民银行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储蓄存款利息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实施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5]148号)、《关于〈教育储...

浙地税发[2005]106号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第13号令有关问题的通知

浙地税发[2005]106号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第13号令有关问题的通知

根据《企业财产损失所得税前扣除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13号)(以下简称《办法》)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就贯彻落实《办法》中的有关具体问...

浙地税函[2005]415号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加强税源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

浙地税函[2005]415号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加强税源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

当前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正步入转型期,省委、省政府正在通过实施“八八战略”、打造“平安浙江”、建设文化大省,努力使浙江继续走在全国前列。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