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税务局:渝财规[2018]4号!在重庆非主城区有房子,如果在主城区购买房子,算二套房吗?交契税需要按二套房交吗?

税乎网站09-29评论

契税问题

留言时间:2020-04-23

咨询对象

重庆市税务局

问题内容

在重庆非主城区有房子,如果在主城区购买房子,算二套房吗?交契税需要按二套房交吗?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重庆市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20-04-24

答复内容

重庆税务12366纳税服务热线:

   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现向您回复如下:

   根据《重庆市关于调整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计税毛利率等政策的通知》(渝财规[2018]4号)第四条规定:自2018年7月1日起,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或第二套住房的契税、个人转让家庭唯一生活用房(住房)的个人所得税等税收优惠政策中,涉及的家庭持有住房套数情况以全市为范围进行认定。

   感谢您的咨询!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12366纳税服务热线或主管税务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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