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渝中区税务局:我公司为其他单位提供病虫害防治是否可以免征增值税、征收品目是否应该是生活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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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增值税减免及征收品目

内容:

我公司为其他单位提供病虫害防治是否可以免征增值税、征收品目是否应该是生活类:(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白蚁防治、灭鼠及其它害虫防治的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消毒服务、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服务)

咨询人:

谭茜

提交时间:

2020-05-20 09:39

答复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渝中区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20-05-22 09:35

答复内容:

尊敬的来信人:

  您好,您于2020年5月20日的来信收悉,现向您回复如下: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8号)第五条规定:对纳税人提供公共交通运输服务、生活服务,以及为居民提供必需生活物资快递收派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公共交通运输服务的具体范围,按照《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财税〔2016〕36号印发)执行。

  生活服务、快递收派服务的具体范围,按照《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财税〔2016〕36号印发)执行。

  根据《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 )附件1《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第七条规定:生活服务,是指为满足城乡居民日常生活需求提供的各类服务活动。包括文化体育服务、教育医疗服务、旅游娱乐服务、餐饮住宿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其他生活服务。

  根据《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 )附件3:《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第一条第十项规定,下列项目免征增值税:农业机耕、排灌、病虫害防治、植物保护、农牧保险以及相关技术培训业务,家禽、牲畜、水生动物的配种和疾病防治。

  农业机耕,是指在农业、林业、牧业中使用农业机械进行耕作(包括耕耘、种植、收割、脱粒、植物保护等)的业务;排灌,是指对农田进行灌溉或者排涝的业务;病虫害防治,是指从事农业、林业、牧业、渔业的病虫害测报和防治的业务;农牧保险,是指为种植业、养殖业、牧业种植和饲养的动植物提供保险的业务;相关技术培训,是指与农业机耕、排灌、病虫害防治、植物保护业务相关以及为使农民获得农牧保险知识的技术培训业务;家禽、牲畜、水生动物的配种和疾病防治业务的免税范围,包括与该项服务有关的提供药品和医疗用具的业务。

  如果您还有其他方面的税收问题,欢迎继续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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