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交时间 2020-07-28 答复时间 2020-07-29
答复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
事项内容
纳税人代飞艳问:想问一下,我们这种被委托对垃圾、废水、污水进行专业化的处理,减少环境危害处理,这种我们按照技术服务6%缴增值税吗?
答复内容
尊敬的来信人: 您好,您于2020年7月28日的来信收悉,现向您回复如下: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二手车经销等若干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9号)第二条规定:纳税人受托对垃圾、污泥、污水、废气等废弃物进行专业化处理,即运用填埋、焚烧、净化、制肥等方式,对废弃物进行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处理处置,按照以下规定适用增值税税率: (一)采取填埋、焚烧等方式进行专业化处理后未产生货物的,受托方属于提供《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财税〔2016〕36号文件印发)“现代服务”中的“专业技术服务”,其收取的处理费用适用6%的增值税税率。 (二)专业化处理后产生货物,且货物归属委托方的,受托方属于提供“加工劳务”,其收取的处理费用适用13%的增值税税率。 (三)专业化处理后产生货物,且货物归属受托方的,受托方属于提供“专业技术服务”,其收取的处理费用适用6%的增值税税率。受托方将产生的货物用于销售时,适用货物的增值税税率。 如果您还有其他方面的税收问题,欢迎继续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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