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长寿区税务局:我的房子为什么不能享受契税优惠呢?

税乎网站09-29评论

标题:

我的房子为什么不能享受契税优惠呢?

内容:

我17年买了一套房屋,契税按1个点收的,18年买了一套房子,契税也是按照1个点收的,为什么今年买的房子要按照3个点收?是因为契税优惠取消了吗?

咨询人:

邹婷

提交时间:

2020-07-23 11:57

答复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长寿区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20-07-23 16:37

答复内容:

尊敬的来信人:

  您好,您于2020年7月23日的来信收悉,现向您回复如下: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 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23号)第一条规定:(一)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

  (二)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

  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是指已拥有一套住房的家庭,购买的家庭第二套住房。

  因此,如果您购买的是家庭第三套住房,则不享受上述优惠。

  如果您还有其他方面的税收问题,欢迎继续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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