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大渡口区税务局:房租转租,租金可扣除吗

税乎网站09-30评论

标题:

来的房租出租,个税可以扣租金吗?

内容:

我出来工作,就近租了房子,签了几年的合同,现在换工作地点,就近又租了一个房屋,以前租的房屋没到期,但是我没住了,将这个房租租给其他人,那我租给其他人收得租金,在算个税的时候,可不可以扣掉我交给房东的租金后的差额来算税?

咨询人:

但yuelin

提交时间:

2020-10-27 15:52

答复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大渡口区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20-10-28 14:57

答复内容:

尊敬的来信人:

  您好,您于2020年10月27日的来信收悉,现向您回复如下: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转租房屋取得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639号)规定:“一、个人将承租房屋转租取得的租金收入,属于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应按“财产租赁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二、取得转租收入的个人向房屋出租方支付的租金,凭房屋租赁合同和合法支付凭据允许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从该项转租收入中扣除。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业务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2〕146号)有关财产租赁所得个人所得税前扣除税费的扣除次序调整为:(一)财产租赁过程中缴纳的税费;(二)向出租方支付的租金;(三)由纳税人负担的租赁财产实际开支的修缮费用;(四)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

  如果您还有其他方面的税收问题,欢迎继续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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