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税务局:个人捐赠住房作为公共租赁住房,有何个人所得税优惠?有相关的政策文件吗?

税乎网站09-30评论

个人所得税优惠

内容:

个人捐赠住房作为公共租赁住房,有何个人所得税优惠?有相关的政策文件吗?

咨询人:

谢明

提交时间:

2020-12-03 15:03

答复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20-12-03 14:59

答复内容:

尊敬的来信人:

  您好,您于2020年12月3日的来信收悉,现向您回复如下: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公共租赁住房税收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61号)文件规定:“五、个人捐赠住房作为公租房,符合税收法律法规规定的,对其公益性捐赠支出未超过其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准予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十、本公告执行期限为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如果您还有其他方面的税收问题,欢迎继续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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