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税务局:我们今年7月3日签了一个买卖合同,已经缴纳了印花税,但是现在对方说买卖终止,这个合同就无效了,请问该笔印花税可以退还吗?

税乎网站09-30评论

提交时间 2022-07-08 答复时间 2022-07-08

答复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

咨询人 卫*麟

事项内容

我们今年7月3日签了一个买卖合同,已经缴纳了印花税,但是现在对方说买卖终止,这个合同就无效了,请问该笔印花税可以退还吗?

答复内容

尊敬的来信人: 您好,您于2022年7月8日的来信收悉,现向您回复如下: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印花税若干事项政策执行口径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22号)第三条第七款规定,未履行的应税合同、产权转移书据,已缴纳的印花税不予退还及抵缴税款。 如果您还有其他方面的税收问题,欢迎继续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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